字词 | 公然侮辱公署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然侮辱公署罪行为人公然侮辱公署的行为。中国台湾刑法中妨害公务罪的一种。主要特征:(1) 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公署。公署是指执行公务的官署,即公务员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机关,而非指机关的建筑物。(2) 本罪的行为是公然侮辱。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在不特定人、多数人或特定多数人共见共闻下或得以共见共闻下侮弄折辱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行为客体是公署,而故意加以公然侮辱,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无此认识,或非出于故意,则不构成本罪。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