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清算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解散公司法人资格、催收债权、偿还债务、把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而进行的一种法定程序。目的在于完成解散的一切善后工作。除因合并或破产而解散的公司外,公司解散应进行清算。负责公司清算工作的人称为清算人。清算可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两种,法定清算又可分为普通清算与特别清算两种 (见“普通清算”和 “特别清算”)。任意清算只适合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等人合公司,它不必按法律规定的方式,而可按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意见进行。法定清算则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适用于资合公司。人合公司也可选择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