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使用目的的设定行政主体认定某项财产负有公共使用的使命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行政主体的财产只在供公众使用和公务使用时才构成公产,某项财产是否构成公产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而定。行政主体对公共使用设定的表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可以是明白的表示,也可以是默示的表示;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政府决定。由于行政主体对公产具有所有权,所以公共使用的设定,原则上由公产所有者的行政主体自由决定,通常由有决定权的行政主体单方面决定,但也可以由两个行政主体之间签订合同产生。公共使用的设定的表示是一项财产构成公产的必要条件,同时还必须有公共使用的事实存在,才能构成公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