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下嫁
指帝于之女出嫁,亦称 “公主出降”。《尚书·尧典》 载: “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 注: “降,下也; 嫔,妇也。” 是为 “下嫁” 一词的来源。公主多下嫁于诸侯,诸侯娶公主则称“尚”,以与 “下” 相对,如战国时公叔尚魏公主,秦时李由诸男皆尚秦公主,汉时宣平侯张敖尚鲁元公主等。为了安抚边境少数民族,汉时有公主下嫁匈奴、乌孙之事,后魏道武帝略仿汉制,规定公主皆下嫁于宾附之国,朝臣子弟 “虽名族美彦不得尚焉” (《通志》卷56《职官六》)。唐时有文成、金城等公主出嫁吐蕃。明时则规定公主必须下嫁庶民之家。公主下嫁,婿家也要备礼物行纳采问名之礼。但官廷森严,不能擅入,一般由内使转达。公主与婿翁相见之礼历代不一。汉魏时公主居第,尚公主者来第成婚,司空王朗以为不可,其后乃革。唐贞观时侍中王珪之子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请于太宗乞存舅姑之义,于是“夫妻西向坐,公主亲行盥馈之礼,自是公主有舅姑者皆备妇礼” (《通志》卷56《职官六》)。明时则规定见舅姑行四拜礼,舅姑答二拜。公主下嫁以后,夫妇之间很难平等。如《明史·礼志》 载,崇祯初年驸马巩永固对公主 “跪拜数月,称臣侍膳”,虽为夫妻,形同隶役。究其原因,一是公主出身帝家,二是天子嫁女多是一种政治手段,公主与驸马遂成为政治婚姻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