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办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举办集体所有制企业。我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一种形式。从1979年开始,一些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举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举办时,由主办单位在劳动场所、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扶持。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些集体所有制企业后来发展为主办单位的劳动服务公司。 全民办集体我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一种形式。60年代和70年代初,为弥补国营经济的不足,某些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街道办起了 “五七工厂”、“五七生产组”等经济组织,从事生产和劳务活动,扩大就业面和方便人民生活。全民办集体的成员主要是职工家属和社会闲散劳动力。近几年来,一些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学校、机关,为了安排本单位待业子女和富余人员从事第三产业或为本企业加工某些零部件办起的这种集体所有制企业。全民办集体的企业,开始时一般由全民企事业单位提供场地、厂房并帮助解决资金、租赁设备等。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