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体育先进县——敦煌市
1988年10月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体育先进县。自争创体育先进县以来,市上加大了对体育的投入,建成了标准田径场、旱冰场、带看台灯光球场、训练房等设施,全市90%的乡镇实现1场1室, 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创造了条件。市上加强了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基层组织,成立了体协或体育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同时,充分发挥宣教、文化、卫生和工青妇的作用。各种竞赛形成制度,除统一组织外,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竞赛2次。学校体育普遍实行“两课两操两活动”, 中小学全部施行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每年5月定为 “达标” 测验月, 达标率为81.6%。群众体育始终坚持小型、多样、业余、自愿的原则,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体育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体育人口达4万多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36%强。市体委狠抓业余训练,比赛成绩逐年上升,从1985~1988年参加地区、省上比赛,获得金牌13枚。输送到省射箭队的展风玲,在全国比赛中多次取得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