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免责的债务承担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免责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亦称“单纯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一种情形。不改变债的内容,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受债务的情形。具有以下的特点: (1) 为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的以转移债务为目的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这一债务转移行为才能发生效力,取得当事人期待的债务转移的法律效果。(2) 后果是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而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3) 为无因行为。债务人将自己承担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总有一定的原因,如承担债务的第三人与债务人有赠与、委托、有偿承担等协议。但无论事实上存在着何种原因关系,都仅仅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事情,与债务承担行为的效力没有关系。即使原因关系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债务承担行为都依然有效。第三人不能以债务人没有履行原因行为的约定为由而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 ☚ 债务转移 单纯的债务承担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