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品商店进口货物及其监管
设在我国国际机场、对外开放港口和边境火车站的隔离区内,指定的民航国际班机、客车、客轮上的免税品商店,为方便办完出境手续的旅客、机组人员、船员等购买商品而进口的各国名牌烟、酒、吸烟用具、香水、皮制箱包、饮料、食品、礼品、日用电器及其它具有特色的旅游用品等。由中国免税品公司向进口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口时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进口货物清单、运单,向海关申报,并按每批货物的到岸价向海关交纳2%的监管手续费。货物进口后应存放在海关认可的仓库内,接受海关监管,并应建立专门帐册,向海关报送进口、销售、结存清表办理核销手续。凡有残损或丢失的商品,须报海关核查。进口的货架柜台及推销工具照章征收进口税。国际运输工具上设立的免税品商店,停留在中国口岸期间,应停止营业,由海关加封,出境时再予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