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顿法令》Clayton Act
又译莱顿反托斯法。1914年由众议员克莱顿(1857~1929年)提出经国会通过,故名。该法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作了全面修改。主要内容有:禁止“有利减少竞争或有利形成垄断”的价格;禁止“搭配销售”和约束买主的协定;禁止为了减少竞争而购买竞争对手的股票;禁止银行和资金超100万美元以上的,从事州际商业的公司互派董事,工会和农民组织没有从事妨碍贸易的阴谋活动,不受反托拉斯法的限制;禁止法院滥用法令处理劳资关系,压制工人罢工。1918年和1936年先后对该法又作了某些修改,但本质上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