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光绪年间甘肃工商管理法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光绪年间甘肃工商管理法规 光绪年间甘肃工商管理法规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13日,甘肃政报局制定了《百货进口统捐各局卡通行遵守规则30条》。其中规定统捐大票四联,分别为存查、审核、查验、执照。执照由查验卡申缴。每旬四联汇齐由省局合缝对证。这种执照只是运输(或长途贩运)的通行征,使用一次便被收回。商人如果违反规定,罚款五倍,其中六成充公,四成奖给办案书巡,以资鼓励。各局卡查出货票不符和无票之货议罚充公。 ☚ 左宗棠整理盐务茶务 民国时期甘肃工商行政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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