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运动能力发育状况的测定
按正常的运动发育程序,以历法年龄作为标准,系统地测定儿童的运动能力发育的水平,称为儿童运动能力发育状况的测定。进行此项测定,可了解儿童智能发育的状况,有助于评定大脑发育迟缓的程度; 并为拟定运动能力的康复计划提供基础性资料,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可行的训练目标。
运动能力的发育有其一定的规律,三岁以内儿童是:
由上而下,由远而近,由不协调到协调,由粗大动作(如姿势的反应,头的平衡、坐、立、爬、走等)发展到精细动作(如手指抓握、对指活动等)。
儿童运动能力的测定常与智能检查的其他项目(言语、理解、反应等能力)一起进行。
表1 中国儿童运动能力发育年龄标准
粗大动作能力筛查项目 | 50%及格年龄(月) | 90%及格年 龄(月) |
伏卧举头90° 伏卧前臂撑起 翻 身 腿能支持部分体重 拉坐头不下垂 稳坐不用支持 握住支持站立 自握能站立 自己会坐下 独立片刻 扶着行走 独立不扶物 能弯腰直起 走得好 能向后退 能走梯 踢 球 抛 球 并足跳 单足站1秒钟 单足站5秒钟 跳 远 抓住跳跃的球 单足跳 足尖、足跟向前行 足尖、足跟向后退 | 2.2~3.3 3.0~3.5 4.6~6.1 3.5~3.8 3.1~3.8 5.9~6.0 5.8~7.4 5.8~10.5 7.4~10.6 9.0~12.0 7.9~11.7 11.1~13.3 12.8~13.6 13.1~14.2 12.8~14.7 16.1~16.8 14.4~19.2 16.0~16.8 25.6~26.1 26.7~28.0 35.5~43.5 28.6~30.0 50.1~54.6 42.8~44.4 47.0~48.6 51.1~56.4 | 3.1~4.6 4.5~4.9 6.9~7.0 5.0~5.5 4.6~5.5 7.8~8.0 8.0~9.1 8.2~11.9 9.4~12.0 11.9~14.5 10.7~13.3 11.5~13.6 14.8~16.4 15.6~16.2 17.5~24.4 20.4~26.4 23.3~24.0 21.9~25.2 32.4~33.7 34.8~34.9 48.7~51.3 35.7~40.8 64.5~69 49.7~53.4 56.7~70.4 59.8~76.8 |
表2 中国儿童运动能力发育年龄标准
精细动作筛查项目 | 50%及格年龄(月) | 90%及格年龄 (月) |
视线跟着过中央线 两眼能跟随180° 手握着手玩 握着摇荡鼓 握住2块小方木 方木从一手递交另一手 手握2块小方木向桌面敲击 模仿乱划 迭起2块小方木 从瓶中倒出小丸(示范后) 从瓶中倒出小丸(自发地) 迭起四块小方木 迭起八块小方木 划圆形 划十字形 模仿画方形 画人体3部分 画人体6部分 | 0.7~1.1 1.8~2.7 2.9 2.7 4.9~5.8 6.8~7.1 7.5~8.8 14.7~14.9 13.6~14.4 12.7~13.5 16.5~19.3 16.1~16.3 22.2~30.0 34.5~39 38.8~41.4 47.6~48.6 48.6~51.4 53.5~54.2 | 1.8~2.3 3.2~4.1 4.0~5.0 2.5~3.7 6.8~7.6 8.1~9.7 10.6~11.4 21.2~22.5 15.6~17.3 15.0~21.4 24.4~30.3 21.5~21.9 29.1~44.0 43.9~50.4 48.4~51.9 56.4~62.0 56.3~64.5 59.0~67.5 |
根据我国筛查资料,儿童运动能力发育的年龄标准如表1、2。
检查结果的评定 以90%及格年龄的上限作为标准,凡已达到或超过该活动发育年龄的上限,但不能完成该项动作或姿势的要求的,即试行该动作或采取该姿势失败的,称为“迟长”。评定时,根据有无迟长及其项目的多少,对被检者的年龄发育分别作出以下结论:
❶异常:全部测试项目均属迟长。
❷可疑异常:有2项或更多(但不是全部)测试项目为迟长。
❸无法测定:由于小儿不合作,无法判定是否真的不能完成各项测试动作。
❹正常:无上述三项情况者。
检查注意事项 (1)设法取得小儿合作: 先让小儿熟悉环境,给予1~2件测试物玩弄,然后再开始检查; 每项测试前,要用肯定的语气向小儿提出完成该动作,可将测试要求向家长说明,请家长代为进行测试;如仍不合作,可先另做其他项目,回头再做该项目。检查项目的次序,一般是先易后难,以提高信心。小儿每做完一项动作,不管成功与失败,均应予以赞许鼓励。
(2) 先检精细动作,后检粗大动作。
(3) 每做一检查项目,如第一次失败,允许再做一次,再失败,再做一次。
(4) 对可疑异常或无法测定者,可在2~3周后重复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