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提举司
元朝官署名。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专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设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下设蒙古提举学校官,仅为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有之,其余各省不置;官医提举司,在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并无。
儒学提举司
官署名。元置,掌地方儒学。秩从五品。设于各行省所在地,统辖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等事,并审阅呈进著述。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儒学提举司
儒学提举司
官署名。元代置。掌官学会计行政事务。设于各行省所在地。《元史·百官志七》:“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1员,从五品;副提举1员,从七品;吏目1人,司吏2人。”
官署名。元置于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礼、教养、钱粮之事,并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下设吏目一人,司吏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