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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僧祇户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僧祇户

僧祇户

北魏时僧官管辖的人户。北魏文成帝时,昙曜为沙门统(统辖僧尼的僧官)。“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佛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祇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魏书·释老志》)按僧曹为管辖寺院的总机关。僧祇户为僧曹所领,不属于个别寺院,实为寺院团体的佃客。其身份低于州郡均田民。佛图户则为寺院所领,地位更较前者为低。僧祇户和佛图户均不向封建政府供输赋役。僧祇户后亦沦为奴隶。北周武帝消灭寺院,这些人户改为一般编户。

☚ 杂户   佛图户 ☛

僧祇户

北魏时由僧官管辖的人户。文成帝时,昙曜继师贤为沙门统(管领僧尼的僧官)。他奏请朝廷批准,将战争中所俘获的人户,划出一部分由他管理,规定每年必须输粟六十斛入僧曹(管辖僧院的总机关),故名。所纳的粟叫僧祗粟。僧祗户不复输贡赋于国家及供役于政府,实已成为僧曹的佃客。


僧祇户

北魏时僧官所辖人户。为管辖寺院的机关僧曹所领,不属个别寺院,实为寺院团体的佃客,向僧曹输纳僧祇粟。后沦为奴隶。又有为寺院所领的佛图户,地位较前者低,供寺院洒扫兼营田输粟。均不向政府输纳赋役。周武帝废佛,将其改为一般编户。

僧祇户

僧祇户

北魏时寺院占有的一种人户。北魏献文帝应僧人昙曜请求,将部分务农杂户、隶户交给寺院, 由僧侣的各级管理机构管理。每户每年向所管机构交纳谷六十斛, 名为备荒, 粮称僧祗粟, 人户称僧祇户。僧祇户原为封建政权的依附人口, 交给僧侣机构后, 逐步成为寺院的依附人口。其身分低于州郡均田民。

☚ 平齐户   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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