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又称“喇嘛差”、“扎差”。藏族和门巴族人入寺当僧人的一种制度。有的地区规定各家均须送子入寺为僧。其中有二子、三子者,第二子入寺,有四子者,第二、四子入寺,成为寺院下层僧侣的重要来源之一。初入寺为僧者称作“扎巴”,其出身贫苦的要承担寺内繁重杂役, 实为寺内农奴。 僧差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