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方七方之一。药味合于双数或由两味药组成的方。《儒门事亲》卷一:“偶方之说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复方之偶方,盖方之相合者也。病在下而远者,宜偶方也;有数合阴阳之偶方,谓二、四、六、八、十也,皆阴之数也;君二臣四、君四臣六,亦合阴之数也,故偶方宜汗不宜下。”当前一般认为病因较为复杂,需要用二种以上的双数药味来治疗的为偶方,如金匮肾气丸。 偶方七方之一。药味是双数的方剂。前人认为远于胃腑的用偶方,泻下法不用偶方。《素问·至真要大论》: “远者偶之” 、“下者不以偶” 。后代医家多不拘泥于这种规定。 偶方ǒu fāng凡药味数成双的方剂之称。《本草纲目·序例》:“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以二方相合之偶方。” 偶方ǒufānɡ七方之一。药味合于双数或由两味药组成的方。一般认为病因较为复杂,需要用两种以上的双数药味来治疗的为偶方, 如金匮肾气丸。 偶方even-numbered prescription 偶方ǒu fāngeven prescription; evenformu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