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债券的时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债券的时效

债券的时效

基于债券发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性的法定时间限制。在债券的时效内,债权人不行使其权利,超过时效因而丧失权利,债务人得以因此而免除债务。对于债券时效期间的长短,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按照英国1939年《时效法》的规定,一般合同债券的时效为6年,签字蜡封合同的时效为12年。但是,如果债务人以书面向债权人承诺债务或作了部分清偿,其时效期应重新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失去了要求清偿的行为能力,如因患精神病无法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则在患病期间,时效应停止计算。所以实际经过的时间可能大大超过法律原来规定的债券时效期间。法国民法典规定,债券普通时效期间为30年; 日本民法典规定为20年。但是,有些国家对债券的时效另有规定,其时效期间较一般债券的时效期间为短,这对债券发行人是有利的。
关于时效的起算时间,时效法认为,诉讼的根据是成立于债券持有人出示债券要求还本付息的时候,因此,时效期应从出示债券时起算。各国法律一般不允许当事人以合同上的规定延长时效期间。至于当事人能否以合同上的规定缩短时效期间,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的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规定缩短时效期间。但是,这些国家的证券交易所可能在其章程上规定最低的时效期间。例如:在英国发行的欧洲美元债券,其时效期间一般规定利息为5年,本金为10年;在联邦德国发行的欧洲美元债券,不分还本与付息,其时效期间一律为10年。
关于债券时效的法律,英美法与大陆法有很大差异。其主要分歧在于,英美法认为时效属于程序法,而大陆法则认为属于实体法,这一分歧对于债券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具有重大的影响。如果认为债券时效属于程序法,则只能适用法院所在地法; 因为程序法属于公法,一国的法院不能适用外国的公法。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如果涉及债券时效问题,首先必须确定它是属于程序法还是属于实体法,然后才能决定它所应适用的法律。按照英国的冲突法规则,如果外国的时效法只是阻碍当事人就债券向法院起诉,而不是消灭债的本身,则英国法院就认定这是属于程序法的范畴,应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适用英国的时效法,而不管外国的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完成;但是如果外国的时效法认为,时效完成债权即告消灭,则英国法院就将认定这是属于实体法问题,应受合同的准据法管辖。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一般都适用这些原则。但法国、北欧诸国及联邦德国的法律则认为,关于债的时效问题应由该项债务本身的准据法来确定。
英国、美国、法国对时效问题的态度,对债券持有人是有利的。因为当他在一个国家因时效完成而不能起诉时,他还可以向时效期间较长的国家的法院起诉。这一点对债券发行人是不利的。另一个对债券发行人不利之处是,按照英国、美国、法国债券持有人在时效完成后,虽然不能向法院起诉,但由于债的本身仍然具有约束力,所以,债券持有人仍可采用其他办法获得清偿,例如,可以将自己对发行人的债务相互抵消。因此,在债券上一般都规定,时效完成后债权即完全消灭,而不仅仅是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而已。这是债券发行人维护自身利益的一项规定。

☚ 对有价证券交易的管理   证券法的域外效力 ☛
00002436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4: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