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借券”、“借約”、“借票”、“借據”。向人借取錢物時所寫之書面憑證。由借物人開具,出借人保存。明·范受益、王錂《尋親記·遣役》:“立借契人周羽,爲因缺欠使用,情願借到張處白銀。”清·李漁《慎鸞交·債餌》:“小女是許過人家的,不便寫在紙上,只立一張借契便了。”又:“少不得是張借券。”清·鄭觀應《盛世危言·國債》:“聞中國借券,中外人争購之。”清·李漁《慎鸞交·雪憤》:“起先寫的是借約,後來討起債來,忽然换做質身文契。”清·黄六鴻《福惠全書·刑名·雜犯》:“假立借約,轉會取討。”《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十六回:“我接過來一看,不覺吃了一驚,原來是我伯父親筆寫給他的一百兩銀子借票。”又第九十六回:“仗着他老子的臉,人家都相信他,商定了利息,訂定了日期,寫了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