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修正田赋征收实物条例(草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修正田赋征收实物条例(草案)国民党政府关于全国统一征收田赋的基本法规之一。于1946年正式颁布,主要内容有:(1)田赋继续实行征实、征借和征购的办法。(2) 田赋征实以亩为单位征收额数。(3)采用经征和征收分立制度。由财政部门(田赋管理部门)经征,由粮食部门征收。(4)灾歉减免,以被灾地亩中稔年成收获总量为标准,核定田赋减免,凡收获量未过中稔年成三成者,准免全赋;超过二成者依收获递增成数,递减减免额;收获量在中稔六成以上者,不予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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