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洞庭湖堤垸工程
16世纪中期,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北岸的穴口全部堵闭,迫使荆江水沙南注洞庭湖,湖南水患频率随之急剧增大。旧中国洞庭湖水利失修,堤垸溃渍十年九灾,满目疮痍。1954年,洞庭湖区遭受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水袭击,全湖区共漫溃大小堤垸356个,溃淹380多万亩、渍淹150多万亩,溃渍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84%。这一次特大洪灾,进一步暴露了堤垸零乱、堤线过长、堤身单薄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和中南局的指示,湖南省人民政府于当年10月发布《关于修复洞庭湖堤垸工程的决定》,设立洞庭湖堤垸修复委员会和修复工程指挥部。提出: 本着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冶标与治本相结合和防洪与排涝并重的精神,以重点修复、医治创伤、消除隐患、加固险堤,有计划地并流堵口、合修防洪大圈作为修复方针。修复工程分为重点工程与一般堤垸工程两部分。重点工程为西、南洞庭湖及大通湖范围的重点堤垸和蓄洪垦区。一般堤垸工程为散布在滨湖、临江17个县市的260个小垸。整个工程竣工要求达到在1954年洪水位下不溃堤、保生产的目的。修复工程于1954年12月1日开工,省水利厅和长江水利委员会洞庭湖工程处派出46名主要技术干部担任技术指导,动员了1.6万名干部,82万多民工和其它方面技工,共85万人投入施工。施工队伍克服了20多年不遇的寒流袭击,战胜天寒地冻,创造了剥冰取土和加强碾压等施工方法,保证了工程的速度和质量。历时4个多月,于1955年4月15日基本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