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门的归类
(1) 信息技术设备制造业。生产各种信息技术的应用设备、产品、元器件。这些技术包括微电子、计算机、通信、多媒体、视听、缩微复印、电子出版技术等。(2) 信息服务业。包括传统的信息服务业,如科技情报、图书、档案、专利、新闻、出版等行业; 新兴的以电子化和计算机应用为依托的信息服务业,如信息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增值网络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中介服务、培训教育等。(3) 信息生产业。包括研究、利用新信息和已有信息资源,通过发掘、采集、归类等形式进行创新,如科学研究、发明、设计、标准制定、决策、整理经济分类信息、社会调查、翻译等。(4) 信息传输业。包括广播、电视、音像、电话、电报、数据通信、计算机网络通信、邮政通信、图书馆、专利、档案、咨询、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行业部门及一切形式教育部门。要对信息产业和信息产业内的各个部分确定严格的边界是困难的,只能根据划分的目的,选择相应的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