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保安部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保安部队 保安部队负责澳门地区的治安、民防、海关、边检等内部保安事务的机构。成立于1926年初。其属下的部门有治安警察厅、水警稽查队、消防队、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和保安部队综合训练中心。澳门保安部队成立后,一直由保安司令部指挥。1990年年底,澳葡政府撤销保安司令部,设立保安委员会,统辖保安部队。保安部队是澳葡政府中人数最多的部门,成员约5000人。其中治安警察厅3000余人,水警稽查队约1000余人,消防局约700余人。为了配合澳门地区新外港码头、关闸边检大楼、国际机场等大型建筑的落成启用,保安部队于1990年计划扩大编制,增加人手。至1993年,治安警察厅设厅长一名,副厅长一名,警务总长8名,副警务总长14名,警司28名,警长29名,副警长123名,高级警员349名,警员2463名。水警稽查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警务总长5名,副警务总长6名,警司10名,警长28名,副警长73名,一等警员200名,警员717名。消防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助理区长4名,一等区长6名,区长17名,副区长53名,消防长113名,消防员538名。 ☚ 保安部队高等学校 治安警察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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