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动员准备与动员法》Eluosi Lianbang Dongyuan Zhunbei yu DongyuanfaMobiliza-tion Preparation and Mobilization Act of Russian Feder-ation
1997年1月2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1997年2月13日获联邦委员会赞成,1997年2月26日由俄联邦总统签署,颁发实施。共6章,26条。主要内容为:
(1)明确动员准备和动员的基本概念。俄联邦动员准备是指俄联邦为确保国家免遭武装侵犯,并满足国家战时需要和居民战时需求,于平时在俄联邦经济、俄联邦主体经济和市级经济的预先准备方面,在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的准备方面,在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根据《俄罗斯联邦国防法》而组建的专门组织(下称专门组织)的准备方面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俄联邦动员是指俄联邦在俄联邦经济、俄联邦主体经济和市级经济转入战时状态,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转入战时工作状态,以及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转入战时编制与编成方面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俄联邦动员可以是总动员,也可以是局部动员。
(2)规定动员准备与动员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俄联邦动员准备与动员是俄联邦国防组织的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集中领导;预有准备,计划性和监督性;综合运作和相互协调。动员准备与动员的内容包括:在动员准备与动员领域实施规范性的法律调整;为动员准备与动员提供科学保障和方法保障;确立动员时期和战时的工作条件,使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做好动员时期和战时的工作准备;落实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转入战时工作状态的措施;使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做好动员准备;对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实施动员;制定俄联邦经济、俄联邦主体经济和市级经济的动员计划和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的动员计划(下称动员计划);使俄联邦经济、俄联邦主体经济和市级经济做好动员时期和战时的准备,使团体做好动员时期和战时的工作准备;落实俄联邦经济、俄联邦主体经济和市级经济转入战时状态的措施以及团体转入战时工作状态的措施;对俄联邦动员准备状况进行评估;建立、发展和保持动员能力和用于生产国家、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及公民战时所需产品的设施;建立宣布动员时转隶俄联邦武装力量或为武装力量及俄联邦经济所使用的专门组织,并使其做好准备;准备宣布动员时用于装备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特殊组织或为其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建立、储备、保持和更新动员储备和国家储备的物资储备品、食品和石油产品的最低储备量;为武器装备、重要民品、高风险项目、居民生活保障系统和属于国有财产的设施的文件资料建立和保持保险基金;准备和组织在动员时期和战时向居民定额供应食品和物品、医疗服务、通信设施和交通工具;按规定建立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的预备指挥所并使其做好战时工作准备;使大众传媒工具做好动员时期和战时的工作准备;组织在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进行兵役登记;准备好在动员时期和战时按军事专业登记将公民补充到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中去;在动员时期和战时预定保留在俄联邦武装力量、拥有预备役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服预备役的公民(下称预备役公民)和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团体的工作人员;实施动员展开和完成动员计划的演习和练习;提高动员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在动员准备与动员领域进行国际合作。
(3)规定俄联邦总统、俄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俄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在动员准备与动员领域的权力和职能。
(4)规定团体和公民在动员准备与动员领域的义务。
(5)规定动员准备与动员的组织原则。俄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联邦执行权力机关、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担负动员任务(订货)或动员工作任务的团体,为组织动员准备与动员措施和监督执行这些措施而组建动员机构。动员机构的结构和编制根据动员任务(订货)或动员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数量决定。根据动员任务(订货)或动员工作任务的数量也可以不组建动员机构而任命动员工作人员。
规定军事运输义务。其目的是为确保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机关和专门组织在动员时期和战时拥有交通运输工具。军事运输义务涉及到联邦执行权力机关、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团体,包括港口、码头、机场、石油基地、汽油转运基地、自动加油站、维修单位和保障运输工具正常运转的其他团体,以及拥有运输工具的公民。团体和人民因保障国家防御与安全提供运输工具及其他私有财物而遭受的损失,由国家予以赔偿。
规定动员准备与动员的拨款。为保障国家防御与安全而进行的动员准备工作从联邦预算资金中拨款。联邦主体经济的动员准备工作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资金中拨款。地方上的动员准备工作从地方预算资金中拨款。团体为更稳定地行使其职能而主动进行的动员准备工作由该团体出资。
规定动员准备的鼓励措施。对用于动员准备的资金免征附加税。动员设施、封存的和未用于现实生产的动员设备、动员储备品、动员储备物资和其他用于动员目的的财产免征企业财产税。对封存的和未用于现实生产的动员设备免提折旧费。对动员设施、封存的和未用于现实生产的动员设备、试验场和存放动员储备物资及动员储备品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土地税、租赁费和其他费用。由自己出资从事动员准备工作的团体,可享受规定的优惠,在计算利税时,此项费用从纳税总额中扣除。
(6)规定动员时征召公民服役。包括动员时征召服役的对象;动员时缓征的条件;动员时征召服役的期限;动员时征召公民服役的组织等。
(7)规定动员时期和战时对预备役公民的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