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学前教育Eluosi xueqian jiaoyu
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实施机构有托儿所(收3岁以前儿童)、幼儿园(收3—6岁儿童)和托儿所—幼儿园(收6岁以前儿童)。学前教育机构由地方人民代表苏维埃设立。同时,也可由国营企业、机关团体及其它社会团体设立。主办者负担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经济开支,家长只是部分地(按其工资收入情况而规定数额)交纳儿童的伙食费。学前教育的任务是:
❶保证儿童的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❷保护和增强儿童的健康;
❸发展儿童的认识兴趣和能力;
❹培养儿童爱自然、爱家乡、爱祖国、爱和平、尊敬长辈;
❺养成善良、勤劳、勇敢、集体主义和独立精神等高尚道德和品质;
❻使他们习惯于组织性和纪律性;
❼训练他们做好入学的准备;
❽为作母亲的妇女提供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的可能性。学前教育机构的活动和学习内容有:游戏、体育、认识周围环境、绘画、泥工、构造和使用其它材料的作业、音乐、唱歌、跳舞、数的初步概念和简单计算、本民族语言等。重点放在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和基本认识能力及技巧的培养上,而不放在认识多少字和识多少数上。多年的实践形成了学前教育的3个原则:
❶教学应该是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不仅要给儿童以知识、技能和技巧,同时还要实现他们的一般发展——智力的、道德的、美学的、身体的发展以及艺术才能和情感、意志的发展;
❷教师应该最大限度地利用儿童在每一年龄阶段上的心理和生理的可能性。为此,必须明确了解学龄前儿童在他们发展的各个时期,都有什么样的个性特征和个性品质形成;
❸教学要考虑学龄前儿童的所有年龄特征,有系统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