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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住宅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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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住宅商品化

住宅商品化zhuzhai shangpinhua

将城镇住宅作为商品,按照价值出卖,成为用户的自有财产,使用户对其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维修管理权。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过去,我国把住宅和房地产业作为福利事业管理,国家和单位统一建房,以供给制的方式分配给职工,征收微薄的房租。随着城镇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住宅越来越紧张,需求和供给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只依靠国家投资建住宅,已经不能适应人民的需要。因此,近几年来,我国对基本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进行了体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打破住宅分配上的“大锅饭”,实行投资来源多渠道,推广住宅商品化。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住宅商品化,目的在于解决城市住宅紧张,更好地满足人民的住宅需要,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生活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由于我国人民收入较低,购买住宅受到一定限制。所以,国家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逐步推行住宅商品化。例如,对于一般职工,采取国家和企业补助的办法;对于不能一次付清住宅费用的职工,采取逐年从工资中扣还的办法等。实行住宅商品化,有利于动员和筹集社会资金,多建住房,逐步解决“住房难”的问题;有利于纠正当前城市住房分配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发展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的建筑业。

☚ 中心城市   商品流通渠道 ☛

住宅商品化

逐步实现住宅的商品属性的过程。住宅作为一种商品,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住宅商品化包括以下内容:(1) 住宅的生产由商品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取代产品经营管理方式。各住宅生产企业应是商品生产者,在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 住宅的分配由市场分配取代行政分配。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住宅需求和支付能力,在市场上租赁或购买自己的住宅。(3) 住宅的交换遵循自由、平等、公平、守信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可以有出租或出售等多种形式,价格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调整,以加快住宅商品的流通和价值的实现。(4) 用居民的货币收入去支付住宅消费,居民整体居住水平应在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住宅商品化将住宅生产与消费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绝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弃扶持和干预市场的责任。住宅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其商品的特殊性质要求政府对住宅市场进行积极的扶持和干预,以保障所有的居民都拥有良好的住宅。住宅商品化有利于住房价值的实现,促进住宅投资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费结构,提高居民实物资产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住宅消费的有效需求,以住宅业的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住宅商品化

住宅商品化

根据住宅的商品属性,把住宅当作商品来生产、出售或出租。它是运用租金、价格等经济手段调节住宅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一种方式,是解决住宅问题的一种政策。我国在80年代以前,否认住宅是商品,实行“国家包、福利制、低租金、高补贴”的住房制度;80年代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了“住宅商品化”的目标。通过把住宅作为商品进行生产和流通,通过出售、出租住宅实现住宅再生产资金的良性循环;改变住宅投资主体,争取住宅供需平衡,解决城镇住房问题;同时促进了房地产业、建材业、建筑业及其它相关行业的发展。住宅商品化主要有两种形式:出售和出租。出售可以使货币较快回笼,有利于扩大住宅建造规模,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出租可以满足不能购房的居民的居住要求。无论是出售还是出租,都要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做到售价和租价反映房屋的真实价值和市场的供求情况。

☚ “三资”企业场地使用权   房地产金融 ☛
住宅商品化

住宅商品化

按照住宅固有的商品属性制定的住房政策,即依据商品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组织和调节住宅的生产、流通、消费。住宅商品化将逐步用货币分配代替实物分配,由居民用自己的劳动收入通过市场买卖或租赁等价交换住房。

☚ 完全产权   住宅私有化 ☛
住宅商品化

住宅商品化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中提出的以使住宅进入市场、作为商品租赁和销售为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住宅是人类的重要生活资料,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生发展,住宅逐渐进入商品市场,从非商品性的建以自用的一般劳动产品转化为专门用以出租、销售的具有商品属性的商品住宅。早在原始社会解体和奴隶社会时期,已有剩余住房的出租和买卖;封建社会时期,住房进入商品市场的情况日益增多,还出现了一些从事住房买卖活动的经营者。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已高度发展,除少数土地拥有者在自己土地上建以自用的房屋外,房地产已成为商品;工业的巨大发展引起城镇人口的激增,使住房需求大大增加;于是住宅建设和经营作为一个重要产业部门迅速发展起来,兴建住宅,通过租赁、销售实现住宅价值和剩余价值,已成为资本追逐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居民只能通过租房或买房居住,即使其他资本家自用的住宅也付出包括土地价值、建房资本投入和建房中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费用才能购进。住宅完全成了商品住宅。由于住宅的兴建,与此相关的和配套的城市建设也大大发展起来,包括住宅建设在内的建筑业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是资本家获得巨大利润的重要产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的住宅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要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就通过没收地主房屋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房屋归国家所有,以低租分配给城市居民,对出租房屋超过一定面积的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由国家经租低价给人民居住等,以解决当时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随着社会主义事业和城镇居住人口的增长,国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又尽力建筑了一批住房低租供城镇居民居住。实行了国家包、低租金的福利政策。由于旧中国造成国家的贫穷落后,国家只能实行低工资、低消费政策,城镇居民也无购买或用高租偿付住房费用的能力,在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国家为解决、缓解日愈增多的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国家和人民长期不认识住宅的商品属性,除原有的一些居民私房外,不允许住宅进入市场,禁止个人买卖,造成住宅价格倒挂,住宅投资收不回来,使国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住宅建设不能实现良性循环,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多,群众住房难的问题日趋严重,滥占住房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住宅不能大量兴建,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的非商品化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形成。这一切也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更好地解决人民的住房难的问题和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问题,在一些城市开始了住宅商品化的试点。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城市住宅建设,要进一步推行商品化试点,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通过多种途径,增加资金来源,逐步缓和城市住房的紧张状况。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加快建立包括房地产市场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1988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住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1990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城镇住宅建设要保持合理规模和增长速度,并通过住房制度的改革,适当加快房地产综合开发和住宅商品化的进程。1991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建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规定,“八五”期间,要积极推行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办法,促进住房商品化进程。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房建设,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筹资建房的机制。1992年2月1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根据统一方针、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提租、售房、集资建房、建立住房基金和住房融资体系、发育房地产市场等方面都要有实质性的进展。这样,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由试点开始到1992年已进入全面推行的阶段。住宅商品化改革的推行,有利于合理调整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转变消费观念,动员和筹集社会资金,多建住房,解决群众住房难的问题;有利于纠正住房分配中的不正之风,也有利于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形成,使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建筑业迅速发展,加快城市建设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 对外经济援助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战略 ☛
住宅商品化

住宅商品化Housing Merchandization

将住宅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出售、出租,由需房者购买或租用。住宅商品化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将现在的实物分配逐步改变为货币分配,由住户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这个大商品进入消费品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社会主义的住宅商品化,由于受到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影响,具有以下特点: (1) 住宅生产经营的目的性。住宅的建造和经营,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居住需要为主要目的。(2) 住宅出售和分配的计划性。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建成的住宅,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其进行分配和出售,应考虑到它的特殊性,有计划、逐步地进行。(3) 住宅商品化的不完全性。本来意义上的住宅商品化,应该是完全的商品交换关系。可是,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健全,现阶段的住宅商品化运作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实现住宅商品化有利于动员和筹集社会资金,保证住宅的再生产。有利于使住宅建筑单位和经营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而且能有效地防止住房分配上的不合理现象,特别是以权谋私、多占住房的不正之风。同时,还能带动我国建筑业的大发展。
〖参〗住宅服务
 住宅合理化

☚ 住宅建设   房租 ☛
住宅商品化

住宅商品化

将住宅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出售、出租、供居民个人购买或租用。这是改革住宅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措施。我国曾长期把住宅和房地产当作福利事业,由国家和单位统一建房,以供给制的方式分配给职工,需求和供给矛盾十分尖锐。鉴于现阶段我国职工收入较低,按建筑成本购买住房较困难,故在推进住宅商品化进程中采取了一些临时措施,如: 对于一般职工,采取国家和企 (事) 业单位补助的办法; 对于不能一次全部支付住宅费用的,实行分期付款,等等。

☚ 住宅建设   基本建设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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