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户比重下降、高收入户比重上升、中等收入户比重最大
据抽样调查资料,1981年城镇居民家庭每人每月生活费收入在25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4.67%,25—35元的中等收入户占调查户数的42%,60元以上的高收入户只占调查户数的0.33%;1988年人均月生活费收入在5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占调查户数的8.18%,60元以上的户占调查户数的比重达81.18%;1990年,占总体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月生活费收入55.7元,比1985年增长1倍;占总体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每月生活费收入177.9元,比1985年增长1.1倍(表8-1-8)。
表8-1-8 城镇居民月人均生活费收入分组构成 单位:%
收入分组 | 1981年 | 1985年 | 1988年 |
25元以下 25-35元 35-50元 50-60元 60元以上 | 14.67 42.00 33.67 9.33 0.33 | 4.20 13.60 37.30 19.30 25.60 | 0.18 1.54 6.46 10.64 8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