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会议计划的主要部分,是表达会议主要议题,即会议将要完成的主要任务的公文。一次会议,有时只有一项议程,有时则有两项或多项议程。会议议程的正文在写法上极简单, 只要写清楚会议的主要议题或会议将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即可,不加解释,不需议论,不示结果。如果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则要以条款方式排列。会议议程的标题由会议全称和“会议议程”4字组成,会议议程的结尾要署名大会秘书处或会议主持单位(不是主持人)名称,下标印发会议议程时间。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关于会议讨论事项的时间安排。通常由会议筹委会或秘书部门拟出临时会议议程,提供大会审议。大会审议通过后,临时议程则成为大会正式议事项目。它一般包括预定的报告事项和讨论事项。报告文本应于开会前即送到与会者手中,使之早有准备。大会议程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议程如有特殊保密事项及保密文件,应于当日发下,当日收回。 ☚ 会议通知 会议记录 ☛ 00004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