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伐柯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伐柯 伐柯《诗经·豳风》篇名。《毛诗序》云:“《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认为诗为周大夫美周公而作。此说与诗义不合。后人或以为此诗与下篇《九罭》本一篇而误分之,当合读其义乃见。(见吴闿生《诗义会通》)今人则多认为这是一首新婚谢媒诗。诗二章,章四句。“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遂成为后世行媒作伐的典故,“伐柯人”也就成为媒人的代称。 ☚ 破斧 九罭 ☛ 伐柯伐柯如何? 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 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 其则不远。 我觏之子, 笾豆有践。 如何砍个斧柄?没有斧头不能办。如何娶得妻子?没有媒人不能实现。 砍斧柄呀砍斧柄,斧柄的样子在手上。见到我亲爱的情人,她把餐具排得一行行。 《伐柯》二章,章四句。《诗序》: “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又《诗集传》解释第一章时说:“周公居东之时,东人言此,以比平日欲见周公之难。”又说: “末章则比今日得见周公之易,深喜之词也。”但诗中不见赞美周公之意。后人多认为此诗应属于流行民间关于婚姻方面的诗歌。此说近似诗的原意。从诗描写的事物看,其中一章有“伐柯”,二章又有“伐柯伐柯”,据学者考证在《诗经》 中,常用 “伐柯”、“伐薪”、“束薪”等喻婚媾。一章又有“取(娶)妻”、“匪媒”诸词出现,再有二章“笾豆有践”句,其指婚礼时,盛果品菜肴的器具排列成行,开设盛宴。从以上这些可以看出这篇《伐柯》诗,为描写有关男女婚姻之作,似合乎诗的本义。今人袁梅《诗经评注》: “这是男子新婚时唱的歌。” 关于对这首诗的理解,古今学者或以为此与《九罭》本为一篇,其后误分为二,此系前半篇,须与《九罭》合读,其义乃见。吴闿生《诗义会通》云: “先大夫 (吴汝纶) 以为此诗与下《九罭》本一篇而误分之,当合读,其义乃见。”又云:“先大夫曰《伐柯》、《九罭》当为一篇,上言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此言‘我觏之子,衮衣绣裳’;文义相应。后人误分为二,于是上篇无尾,而此篇无首,其词皆割裂不完矣。《毛传》亦本一篇……。” 诗中运用生动比兴的手法,诗人以伐柯“匪斧不克”句,引发出“取妻如何,匪媒不得”的比喻,比喻婚姻嫁娶要遵循一定的礼法。后因称为人作媒为“伐柯”,称媒人为“伐柯人”。 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本诗篇幅不长,篇中运用了生动而微显突兀的比兴手法。猛一读去,似觉所使用的比喻不大相干,出人意外; 静而思之,乃觉适在情理之中。它显露了作诗者灵动跌宕的艺术联想力。 全诗共二章,每章四句。由于诗中的比喻描写,致使对本篇的解释有不同看法。传统的解释是诗篇赞美周公。朱熹《诗集传》以为,首章乃“比平日欲见周公之难”,“末章则“比今日得见周公之易,深喜之之词也”。近人则每将诗篇中所使用的“取妻”、“匪媒”(“匪”,非也) 诸词坐实,或认其为描写凭媒婚姻的情况,或以其为男子迎婚新妇时的唱诗等等。 这里有一关键处,即对篇中“我觏之子,笾豆有践”二句的解释。它在本篇中,起正面发抒作诗者直接感受的作用,而值得注意的是,《豳风》下面另一诗篇《九罭》中,出现了相同的两句:“我觏之子,哀衣绣裳”。它们语句构造相同,所描说的对象当亦相同,两者盖均指周公。朱熹虽以为诗篇赞美周公,却将此处“我觏之子”(“觏”,音构,遇见也) 的“之子”释为“指其妻而言也”。此殆不然。作诗者在这两处应都是描述其面遇周公的感受。 诗篇的主要思想是颂美周公,躬践礼仪,足资模范。作诗者面对周公风仪,哀心钦服,起就近取则的感受。为了发挥心中感受,作诗者忽然联想平常似不相干的斧头,脑海中涌起了制斧——用斧——视斧的联想三部曲: 为起了制斧,需要得到斧头的木柄,这就需要伐柯; 为了伐柯,又需要运用正在手头的这柄斧头; 看到手头的斧头,恍然想到方法就在手头,远乎哉,不远也(“其则不远”:“则”,意为法则); 从而归结到: 如果要学礼仪,今天得见的周公正是最好的模范。这样,作诗者的一连串思想活动,就回环曲折地表述出来了。 “笾”,音边,古代礼器,用竹制,祭祀宴会时用以盛果脯等。豆,也是古代礼器,用木制,亦有用铜或陶制者,祭祀宴会时用以盛果脯等。“笾豆有践”,是形容周公践礼躬行,仪范井然的风度。我国古代长期以来传述周公教礼的故事,与此篇所 的风范是相一的致的。《豳风》来自周土,多周公遗闻,这些都可加强将本篇释为赞颂周公的理由。 作诗者在首章兴喻,末章显志。它在兴感伐柯“匪斧不克”时,诱发出另一个比喻:“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连缀成文,两相并举,扩大了诗篇含蓄的意蕴。后人从此就把“为媒”称之为“伐柯”。人们之所以或将本诗解释为婚嫁之章,释“笾豆有践为新妇(“之子”) 排列食具,则都是将首章的兴喻按文落实而产生的看法。 《伐柯》《伐柯》
《诗经·豳风》篇名。《毛诗序》说:“《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宋朱熹《诗集传》说:“周公居东之时,东人言此,以比平日欲见周公之难。”清姚际恒《诗经通论》:“周人喜周公还归之诗。”今人高亨《诗经今注》:“这是男人请媒人吃饭委托他介绍对象的诗。”袁梅《诗经译注》:“这是男子新婚时唱的歌。”陈子展《诗经直解》: “大夫愿望成王以礼迎归周公而作。”高亨之说,是。后世人们称为人作媒叫“伐柯”、“作伐”,即从此而来。“伐柯伐柯,其则不远”也常用来比喻遵循一定的准则。全诗短小精悍,比喻含蓄而富风趣。 伐柯
【注释】①伐:砍。柯:斧柄。②匪:通“非”。克:能,成。③取:通“娶”。④则:法则,榜样。不远:指手中所持的斧柄。⑤觏 (gòu):见。之子:这个人。⑥笾(biān):竹制食具。豆:木制食具。践:陈列整齐的样子。 【鉴赏】这是婚姻礼俗之诗。 全诗二章。首章以伐柯需用斧,比娶妻需聘媒。后世称作媒为“伐柯”,就是由此而来。末章以伐柯需有法则,比婚姻需备礼仪。砍伐新斧柄,手中所持的斧柄就是榜样。要成就婚姻之事,也要有一定的规矩。我看这个人,将盛满佳肴的食具陈列得整整齐齐,就合乎礼法。这首诗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婚姻礼俗。 《诗序》说:“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其意是说,周公平定了“四国”,而朝廷犹不知周公之志。周公班师回朝,朝廷还疑惑不已,故周大夫作此诗讽刺朝廷,要求朝廷“以礼迎周公”。陈子展《直解》说:“(首章)言伐柯取妻各有其道,以喻迎周公亦必有其道。……(二章)明言迎周公之归,当用飨燕之礼。”陈氏即承《诗序》此说。揆之情理,这种说法恐难成立。正如方玉润《诗经原始》所说:周公率军东征,大权在握,一朝凯旋,“朝廷奉迎之不暇,何致迟留未归,犹烦周大夫作诗以刺朝廷耶?”这话问得有理。另外,朱熹《诗集传》说:首章是东人“以比平日欲见周公之难”,二章“以比今日得见周公之易”,这使诗意更为晦涩难解。总之,此诗与周公没有必然的联系,故“美周公”之说实不可信。 伐柯
【注释】 ①柯:斧柄。匪:非。克:能。②取:通“娶”。③则:法则。④觏(gou 购):遇见。之子:指男子欲娶的姑娘。笾(bian边):盛果品的竹器。豆:盛肉食的食器。践:陈列整齐的样子。 【译文】 怎样去砍那斧柄?没有斧头可不成。要娶妻子该怎样?没有媒人行不通。砍斧柄啊砍斧柄,合乎礼法便不难。见到我那好姑娘,果品菜肴摆个满。 【集评】 《毛诗序》:“《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卷八) 汉·郑玄:“成王既得雷雨大风之变,欲迎周公,而朝廷群臣犹惑于管、蔡之言,不知周公之盛德,疑于王迎之乱,是以刺之。”(《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卷八) 清·方玉润:“此诗未详,不敢强解。”“诸儒之说此诗者,悉牵强支离,无一确切通畅之语。”(《诗经原始》卷八) 清·陈奂:“此篇先言成王不用周公,末乃望其用周公;下篇始言欲见周公,后言周公不归以为心悲:皆是往复其辞以刺王之不知尔。”(《诗毛氏传疏》卷十五) 近·吴闿生:“先大夫以为此诗与下《九罭》本一篇而误分之,当合读,其义乃见。”(《诗义会通》,中华书局,1959年版) 今·陈子展:“《伐柯》,大夫愿望成王以礼迎归周公而作。”(《诗经直解》上册,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今·金启华:“以伐柯作比喻,说明娶妻要有媒人,有妻持家有人。”(《诗经全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总案】 这首诗写的是古代婚娶的民俗。娶妻必须通过媒人,就如砍伐斧柄必须用斧头一样,是一条通行的法则。因而,后人称为人作媒叫“伐柯”、“作伐”,亦以“伐柯”比喻遵循一定的准则或尺度。吴闿生说:“《伐柯》、《九罭》当为一篇。上言‘我觏之子,笾豆有践’。此言‘我觏之子,衮衣绣裳’。文义相承,后人误分为二,于是上篇无头,此篇无尾,其词皆割裂不完矣!”(《诗义会通》卷一)录此以备一说。 伐柯 伐柯〔原文〕 ☚ 破斧 九罭 ☛ 伐柯fá kē柯,斧柄。 做媒 做媒作媒 保媒 保亲 作伐 伐柯 执柯 析薪 ☚ 婚事 订婚 ☛ 伐柯fá kē❶《诗·豳风·伐柯》有“~~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句,后故借谓为人作媒。《梦梁录·嫁娶》:“其~~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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