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太米叶
伊斯兰教教义学家。生于美索不达米亚的哈兰。1268年迁居大马士革。祖父和父亲都是罕百里学派教法学家、圣训学家。他自幼学习宗教知识,笃信伊斯兰教初期的正统思想,是罕见里学派的权威。他一生因其思想屡遭迫害,1328年最后死于狱中。他曾与伊本·阿拉比、伊本·西那、伊本·路世德等进行论战,认为他们受希腊哲学、新柏拉图主义及其它宗教的影响太大,偏离伊斯兰教严格的一神论教义。他认为,除了《古兰经》、圣训和惯例外,不信奉任何权威,反对任何宗教上的创新,反对圣徒崇拜。对《古兰经》的注释要求严格、精确。他认为只有恢复《古兰经》的真正精神,才能使四分五裂的伊斯兰社会重新统一。政治上,他承认最初四位哈里发的地位,并承认许多酋长国埃米尔在伊斯兰准则基础上的权力。他的思想对最近两个世纪的伊斯兰教改良和复兴运动有较大的影响,是近代瓦哈比派宗教改革的理论支柱。一生著述有500余种,现存64种,作品有《教法判例》、《论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