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增值过程
在劳动过程中,资本家要工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但是,资本家的目的不是生产使用价值而是生产剩余价值。他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下面,先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形成过程来考察。
在生产过程中,工人一方面消耗了生产资料,一方面支出了活劳动。价值形成过程是生产资料价值转移和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这两重过程是以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为基础的。
首先分析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过程。假定纱厂工人生产棉纱5公斤,消耗棉花5公斤(棉花损耗略去不计),价值10元,消耗机器、设备和其他劳动资料的价值2元,共计12元。再假定工人生产5公斤棉纱需要花费4小时劳动,资本家购买工人一天劳动力的价值为3元。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5公斤棉纱价值的形成过程。
经过工人4小时的纺纱劳动,5公斤棉花变成了棉纱。原料棉花的物质形态变化了,它的使用价值也丧失了。但是,它的价值却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棉纱上去了。同样,纺纱机器等劳动资料磨损部分的价值也加入新产品棉纱的价值中。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12元,在生产过程中转移到棉纱上去,构成棉纱价值的一部分。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自身原有的价值量,只是使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由一种使用价值(生产资料)转换为另一种使用价值(棉纱)。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是由工人的具体劳动实现的。
其次分析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根据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的原理,纺纱工人在对棉花进行加工时,同时又支出了一定量的抽象劳动。这一定量的抽象劳动凝结到产品中形成新价值,假定工人4小时纺纱劳动创造新价值3元。作为形成新价值的劳动和过去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在量上是可以合并的。这两部分劳动的总和形成商品的全部价值。现在5公斤棉纱的价值等于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加上新形成的价值共15元。这和资本家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所付出的价值一样多。如果生产过程到此结束,资本家根本得不到剩余价值。实际上,生产过程当然不会到此结束。
那么,剩余价值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呢?
价值形成过程继续延长,超过一定点就会产生剩余价值。资本家购买工人一天的劳动力,支付一天劳动力的价值,于是作为买者的资本家就取得劳动力一天的使用权。尽管一天劳动力的价值只需要4小时就能生产出来,但这并不能限制资本家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4小时以上。例如,资本家让工人一天不是劳动4小时而是8小时,纺纱10公斤。这样,资本家需要购买棉花10公斤,价值20元;机器等等的磨损也增加1倍,价值4元;而购买一天劳动力的价值仍为3元。在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24元,8小时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6元。生产过程的结果是,10公斤棉纱的价值为30元,而资本家预付的资本只有27元,其差额3元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于资本家把雇佣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以上,从而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超过了劳动力的价值,这就是资本价值增值的秘密。剩余价值就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
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加以比较,可以看出,“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这个一定点就是工人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达到这一点,即工人新生产的价值只等于劳动力的价值,那就只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了这一点,从而生产出剩余价值,价值形成过程就转化为价值增值过程。生产过程当作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是商品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当作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则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在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后,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就解决了。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并没有违背价值规律,而是价值规律的作用扩大到劳动力商品上的结果。资本家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或者出卖商品,都是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有决定意义的是劳动力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本身的价值。由此可见,在生产过程中,工人一天的劳动时间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劳动时间,用以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另一部分是剩余劳动时间,无偿地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在生产过程结束后,资本家按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后,收回的价值大于预付资本的价值,大于的部分即剩余价值,从而实现了资本增值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