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谋私yǐ dài móu sī利用贷款发放权谋取私利。仿自“以权谋私”。例如:“刹住以贷谋私不正之风,实现党风行风根本好转”(《经济日报》1986.6.24)“对于农业银行和信用社的极少数职工发放‘人情贷款’或‘以贷谋私’现象,各级农村金融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欢迎农民群众批评监督。”(《经济日报》1987.4.15) 以贷谋私银行信贷人员或银行单位,以贷款为手段,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某种直接或间接不正当利益。在我国目前条件下或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银行贷款始终是一个非常短缺的商品,银行的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借款人有求于银行这个条件,以提供贷款为条件,或以不提供贷款相要挟,强迫借款人接受不合理的或不应由借款人承担的贷款附加条件,从而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违反银行贷款规章制度的,也是造成银行贷款风险或损失的重要原因。为了保障贷款安全,防止金融犯罪,要严格禁止银行和信贷人员在贷款活动中的以贷谋私行为,对造成贷款风险或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触犯国家刑律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