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为中心的人道主义
法国新托马斯主义者马利坦作为社会理想提出来的概念,又称完满的人道主义。马利坦认为,只有使基督教精神渗透于世俗生活,使福音的酵素与灵感同人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相结合,才能使人格与人性得以完满展现。他希望用这种新的基督教文化观,代替中世纪以来以泯灭人性为代价去崇奉上帝的陈腐文化观。
以神为中心的人道主义将人对上帝的皈依作为最高目标,认为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最终体现就是与上帝同在。但它对于世俗社会的幸福与痛苦并非漠不关心,主张保卫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和社会伦理。因此它要求尊重人格与人生,尊重良心与贫困,尊重妇女的尊严、婚姻的神圣以及尊重工作的高尚和自由的价值,提倡人与人之间的爱心,并提出不同贫富、不同种族、不同文化传统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这种文化观由于打着“人道”、“进步”的旗帜,所以在下层群众中有一定号召力,但其根本目的是在基督教人生哲学的指引下,建立一个基督教的理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