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客观评估
是对人格进行客观评议和估价的一种心理学研究方法,它着重于人格结构(或称人格类型)的研究,而不是研究人格的发展和形成。大致有以下四种评定方法:
❶晤谈法 即通过与被评定者直接会谈,来观察其人格特点。该法较常用,方便且简单易行,但缺乏全面性,也不深入,其观察结果往往带有观察者的主观感觉,难以求得公正客观;
❷评定量表示 即由评定者按一定规格的评定项目通过观察作出自己的判断,此法与晤谈法结合使用,可提高评估的客观性;
❸客观评定法 采用调查表、问卷、校核表等形式,让受评者自我报告或称自我陈述。由于评定者不参与评定或不发表意见,因此评定结果没有评定者的主观成分,完全是受评定者的自我评价。客观性强,所以又称客观评定:
❹测验 即通过测验的方法来评估人格。通常采用的是投射测验。其他测验如智力测验中的某些分测验也有测查人格的作用。由于人格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像人体身高、体重、心律、血压那样,有客观的量度。在评定过程中既找不到 一个接近于零的人格参点,又不能将其明确地划分为某种单位,甚至关于人格的概念,也众说不一,没有一个统一的解说,加之评定者的各种主观因素,更容易造成评估的偏差,人格评估的手段和结果仍不够理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