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亲事官失金碟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亲事官失金碟案 亲事官失金碟案北宋真宗时,一次因为宴会,亲事官丢失了一只金碟,左右待从上奏说:“先给他决杖的处罚。”真宗说:“不行,先令他去寻找查访。”待从又奏道:“只给他决小杖。”真宗按宋律“亡失器物,符印之类应坐者,皆听三十日求访,不得,然后决罪。若限内能自访得及他人得者,免其罪;限后得者,追减三等”。否定了待从的奏请,给亲事官一定的期限寻找金碟。 ☚ 盗鬻盐案 染院耗费颜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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