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机化效益
农业机械化的实施和发展,对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由于农业机械具有效率高,功能完善和技术先进的特征,能够在最佳的农时季节内,完成全部作业量,并能充分满足实施各项先进的农业技术措施的要求,扩大和改进农业资源的利用,尤其是能够承担某些人畜力难以胜任、短时间内难以大面积完成的作业项目,如深耕、深松、抢农时精量(半精量)播种、深施化肥,以及大面积平整土地等,保证本省在无霜期短的气候条件下,做到不种5月地,不插6月秧,把地真正种在“火候上”,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实现高产创造条件。
第二,抗灾保收,稳定农业生产。由于农业机械化在全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利等各个领域的实施和发展,使粮食生产可以及时防治和战胜旱涝和病虫灾害;畜牧业能够及时控制疫病;林区大面积防治病虫害,及时扑灭森林火灾,从而将各种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稳定收成。
第三,增加社会效益和农业收入。使用机械可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粮豆和经济作物等种植业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大大减少,转移出大量劳动力发展畜禽和水产等养殖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它农村工副业,发展农村运输业、饮食业和其它服务业。这样既能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要,又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提供条件。
第四,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使用机械有助于克服劳动者体力的有限性,发挥劳动者智力的无限性,改变农民“面向黄土背朝天”的艰辛劳动状态。
第五,农业机械化及其服务体系的发展,既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总之,农业机械化不仅为农村和农民带来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而且为农村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带来近期和长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