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条约》Mutual Benefit Treaty铁路修通之前,伊利湖与安大略盆地同为一个经济区。湖岸的许多港湾可供小船停泊。水道既是加拿大与美国的天然分界,又是两岸通商的媒介。若对这些贸易实行纳税管理,政府必须为此付出巨额开销。最好的办法便是实行互惠政策,即在北美建立共同市场,允许两岸自由贸易。加美的互惠条约1854年6月5日签订。主要条款是:允许美国渔船前往英国殖民地的沿海渔场捕捞,渔民可上岸晒网和加工所捕到的鱼。英国殖民地的渔民在北纬36°以北的美国沿海渔场享有类似特权。取消涉及粮食、面粉、鱼类、肉类、煤炭、木材等商品的进口关税。美国船只可使用圣劳伦斯河等水道,同时给予英国及其殖民地的船只在密歇根湖以相应的特权。条约有效期10年。 互惠条约国际间以同等利益和条件进行相互交换而签订的条约。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做法是,在条约中规定了“最惠国待遇”的条款。这主要是指缔约国双方在两国间通商、航海、关税、贸易、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最惠国待遇。其目的在于消除缔约国之间通商、贸易、航海、关税等方面的歧视,促进贸易往来和经济发展。互惠条约除双边的外,还有国际性的如《关贸总协定》,地区性的如《建立自由贸易区和设立拉丁美州自由贸易联盟的条约(蒙得维的亚条约)》。参见“国际条约”。 互惠条约reciprocal trea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