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吉木乃县
新疆西北部边境县——吉木乃县,历史上为游牧区,清代为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划归阿尔泰办事大臣管理。1916年设吉木乃县佐,1930年正式设县。总面积6 472.8平方公里。西与哈萨克斯坦交界,边界线长141公里,有国家一级口岸吉木乃口岸对外开放。县政府驻地托普铁热克镇,距阿勒泰市176公里,距乌鲁木齐市623公里。
辖5乡、1镇、59个村,辖区内有兵团186团场。1995年全县人口3. 38万人,有汉、哈萨克、维吾尔、回、蒙古等16个民族,其中哈萨克族2.07万人,占总人口的61%;农村人口2. 03万人,占总人口60.1%。农村劳动力4 912人。
有可耕地面积2. 17万公顷,耕地1. 34万公顷,草场面积55. 86万公顷,其中天然草场55.55万公顷,人工草场0. 31万公顷,林地面积0. 14万公顷。有3条内陆季节性河流,地表水径流量7 40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7 212万立方米,为水资源贫乏县。
吉木乃县经济以牧业为主,是自治区牧业县之一,也是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199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 17亿元,工业总产值1 200万元,农业总产值3 7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 800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3 200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51元。畜牧业以羊、牛、马为主,1995年牲畜存栏21.21万头,人均标准畜11. 9头,产肉2 400吨,产毛307吨。畜牧业总产值2 44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农业以生产粮食、油料为主,1995年耕地面积5 690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 580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 110公顷。总产粮食1.13万吨,平均亩产209. 9公斤,人均粮食产量362. 3公斤;油料总产1 000吨。
已建成水库16座,库容4 841万立方米,机电井58眼,灌溉渠道407公里,有效灌溉面积6 700公顷。有2×1 500千瓦的火电厂1座,年发电量916万千瓦小时,农牧区年用电量14.5万千瓦小时。农牧业机械总动力1. 12万千瓦。有2条出县公路与217国道连接。有程控电话2 000 门。
1986年被国家教委命名为 “基础教育先进县”。1989年被自治区命名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990年被国家民委授予 “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