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机供应
清末和民国初期, 私商在齐齐哈尔开办的瑞丰农务销售公司, 在富锦兴办的兴东农务销售公司, 在哈尔滨设立的秋林洋行、万国农具公司、孔士洋行、百利洋行等私营公司经销少量火犁(拖拉机)、圆盘耙、镇压器等农机具。据1943年统计, 仅购进拖拉机就达558台, 其中农用484台, 土建用74台。
新中国成立后, 1950年, 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在哈尔滨设立东北国营农场哈尔滨供应站, 为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国营机械农场供应农业机械。1952年试办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后, 黑龙江省于1954年, 在省农业厅拖拉机站管理处内设农业机械供应组, 负责拖拉机的物资供应, 1956年农业机械供应组升格为农业机械供应站。1959年, 黑龙江省成立农业机械厅后, 将农业机械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到1985年, 建设起省、地、县、乡4级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站)。改革开放以后, 打破了行业垄断, 各行各业及个体户兴办的农机配件商店,遍布城乡, 达1 816处, 已成为农村供应各种农业机械设备及维修配件, 开展咨询服务,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后勤保障。1990年全省县以上农机公司达到87处, 其中省公司1处, 地 (市) 公司13处, 县(市) 公司73处。有职工7 894人, 固定资产达到8 777万元。年销售额达6.6亿元。到1995年, 全省县以上农机公司达93处, 其中省农公司1处, 地市农机公司14处, 县市农机公司78处。有职工7 787人固定资产 (原值) 达1.93亿元。年销售额达1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