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保户供养工作
五保是特指国家对农村生活无依无靠的孤老幼残由集体和群众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政策。五保制度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五保户的供养分集体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❶集体供养。主要是村或乡兴办集体敬老院,以村或乡统一提留供住院五保老人生活。贵州五保户的集体供养,经历了兴办、倒退解散、再兴办发展3个阶段。1958年人民公社化高潮中,全省兴办敬老院2705所,供养6.1万人。三年困难时期进行了调整,1963年减少为217所,供养3 550人。1966年开始,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破坏,农村集体敬老院有的解散,有的自行倒闭,到1976年已所剩无几。从1978年开始,民政机构恢复,重新开始把农村集体敬老院提到工作议事日程上来,敬老院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时为44所,1985年发展到100所,1990年达232所,收养1 702人,集体供养金额48.02万元,国家补助74.4万元;
❷分散供养。散居五保户的生活来源和供养方式是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筹集粮食和现金供养,由居民组(生产队),居委会负担,供给基本口粮和生活费用,在农村由亲友或村民组代耕责任地,国家给予必要的救济。1986年以来,全省分散供养五保户达37.06万人次,供养金额3 484.51万元,国家救济9.33万人次,救济金额1 274.6万元。
贵州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制度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发展,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也将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而提高。农村五保户工作正在积极探索适合贵州省情的新路子。
❶坚持集体、群众供养为主,国家补助为辅;
❷以集体、群众为主,国家补助为辅,调动社会力量,走社会福利社会办的路子;
❸建立“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即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老人提供老年生活保障;
❹采取国家拨一点、社会团体、个人集一点,厂矿企业拿一点的办法,以乡镇为单位,兴办敬老院。敬老院采取以院养院的办法,开办经营门市部,蜂窝煤厂,开办养殖业、种植业、养猪、种菜,在院前屋后种苹果、桃李等,以增加敬老院经济收入,增强敬老院的管理能力,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