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成果及利用
宁夏历次农业区划工作都是和当时的政治经济变革和农业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总的趋势是一次比一次深入,一次比一次全面。
1980年以前的工作多集中在自然资源调查方面,不同程度地揭示了研究区的农业现状、技术水平、存在问题、解决途径,以及分区发展战略等,形成了大量调查研究成果和区划成果,为科学地编制农业发展规划计划提供了可靠依据,为政府因地制宜地分类指导当地农业生产,纠正一度出现的“一刀切”、“瞎指挥”的失误,保证农业不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976年,中国科学院西北水土保持研究所在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的基础上,选择固原县有代表性的上黄村建立科研基点。经过数年操作实践,该村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粮食自给有余,农民收入增加,为黄土丘陵区资源合理利用保护治理提供了模式样板。兰州沙漠所,中国综合考察委员会,西北植物研究所等单位和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所等部门通过对盐池县的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剖析了该县生产方针多变,土地沙漠化加剧,农牧业生产徘徊的问题,提出“以牧为主,农林牧结合,全面发展”的正确方针为政府采用,并在该县四墩子村建立草地农业实验点取得成功,为盐池县农牧业健康发展,成为南部山区8县率先解决温饱的县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0年以后,全自治区两地两市和19个县(市、区)都先后完成了农业资源概查和农业区划,包括综合农业区划和农、林、牧、渔等部门区划。自治区级完成了水、土、气、生四大自然资源概查,综合农业区划和种植业区划、畜牧业区划、林业及果树区划、蔬菜区划、渔业区划、农垦区划、乡镇企业区划、气候区划、水利区划、农业机械化区划、化肥区划等。截至1990年,自治区及地县各级共提交资源调查农业区划成果695项,其中106项被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评为优秀成果,受到奖励。各项成果在自治区、地、县农业生产、农业开发、商品基地建设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1992—1993年,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在农业区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宁夏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各县(市)计划委员会主要依据农业区划资料,编制了本县(市)国土开发整治规划。自治区农垦系统在资源调查农业区划的同时,及时调整作物布局,兴建农产品加工工业,扩大经济高效作物和林果的种植,对全系统扭亏增盈起了重大作用。“七五”以来,贺兰山东麓开发、引黄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扬黄扶贫工程建设、三西扶贫建设等,农业区划都提供了最基础的资料,起到了基础性、综合性、超前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