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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争地界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争地界案

争地界案

南宋年间,傅良继承鲍家产业,沈百二承赁乔宅屋宇,二家因地界相争,诉于官府,官府索取两家干照,以为参考。先考之界至“庐永执出乔宅契书,该载四至,其一至止鲍家行路。既曰至路,则非至鲍家明矣”。而沈百二新建的篱笆钉在鲍家屋柱之上。再参之地势,“鲍家屋侧,古有水沟,直透官街,则一沟直出,皆是鲍家基地明矣”。而沈百二的新篱已将水沟一半夹在篱内。又根据邻居证词,“当来篱道系夹截于沈百二屋柱上,渠口在沈百二篱,外,则沟属鲍家,篱附沈家,众所共知,信非一日”。沈百二之所以敢曲折包占,皆因傅良父在之日,曾以此地借与沈百二,当时两家关系尚好,不分彼此,不加计较,沈久假不归,认为己物,欲筑室于其上,傅良好意劝止,沈百二无理力争。官府判沈百二除拆新篱,只依干照界至,归还地段,庶可息争。但从照顾邻里之间的关系出发,判词又云:“所争之地不过数尺,邻里之间贵乎和睦,若沈百二仍欲借赁,在傅良亦当以睦邻为念。却仰明立文约,小心情告,取无词状申。再不循理,照条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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