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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买办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买办mǎi bàn

采购。
(例)
❶你们这行脚僧,怎么得许多钱财买办?但只可挨命,待时而生产罢了。(五十三·683)
❷我与师兄来此买办调和,我见楼下人多,未曾敢去,是我师兄教我在此等候。(六十八·870·)

买办

买办

购买、置办。

☚ 分投   银酒海 ☛

买办

买办

官府里管采购、办杂务的差役。

☚ 头役   寒暄 ☛

买办mǎibàn

原指专司宫廷采购的人员。
该词始见于明代。据《明史》卷八十二记载,成化四年(1468年)“大学士彭时亦言:‘光禄寺委用小人买办,假公营私,民利尽为所夺。请照宣德、正统间例,斟酌供用,禁止买办。’于是减鱼果岁额十之一”。这里的“买办”是指专门负责宫廷供应的商人。后来,凡官府或豪富之家从事采购的人员,都称之为“买办”。至清代,官宦家庭中的采购人员也都称“买办”。再后来,这个名称与外国商馆发生了联系。清政府在广州与夷人(外国人)通商,但又怕夷人的一些不好的风气流传到中国而有伤风化,因而只许在每月的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三天,由中国人带领,夷人才能外出行动,且在日落之前必须返回商馆。为了专门解决夷人因为采购生活用品而离开商馆上街的问题,清政府规定由中国商行给各类夷馆指派专门的采购人员代为办理,而这些采购人员也就被称为“买办”。
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便逐步把雇用买办制度化,形成了买办制度。而买办在取得外商的信任后,利用外国资本主义的特权和影响,自己经营工商业,取得直接剥削中国劳动人民的利润收入。买办和买办商人,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开始孕育、产生,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则迅速发展,到19世纪末已逐渐形成为一个阶级。“买办”一词则演化为特指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里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企业、推销商品的代理人。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买办”资产阶级便被消灭了。

买办mǎibàn

❶ 〈名〉负责为主人采购货物的人。
❷ 〈名〉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企业、推销商品的中间人或经纪人:买办阶级│洋行买办。

买办mǎi bàn

❶专职为主子采购的仆人:他哥哥金文翔,现在是老太太那边的~。(四六·1069)独有一个~名唤钱华,因他多日未见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八·177)
❷购买:我这里现有几两银子,你若用什么,只管拿去~。(二四·540)前因~花草,上托大人金福,竟认得许多花儿匠,并认得许多名园。(三七·837)

买办mǎi bàn

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里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企业、推销商品的代理人。1828年马礼逊《广东省土话字汇》:“COMPRADOR,买办 Mai pan. Comprador's men.买办爪 Mai pan chaou; i.e.comprador's claws。”1858年6月18日《中美天津条约》第十七款:“大合众国船只进口,准其雇用引水带进,候正项税款全完,仍令带出。并准雇觅厮役、买办、工匠、水手,延请通事、司书及必须之人。”在19世纪中后期,买办还有“刚白度”、“刚八渡”、“康白度”、“康八度”、“康八杜”、“康白杜”、“康白徒”、“康摆渡”、“糠摆渡”、“光白陀”以及“江北大”等名称。这些名称均为英语comprador的音译,多数出现在上海。

买办mǎi bànкомпрадóр

置办

置办

葺治
置办设备、用具:办 置备
置办膳食:营馔
 备办素食:设斋
置办酒食:饰馔
 置备洁净丰盛的酒食:洗腆
置备酒宴:设宴 设 设燕 设享 设飨 张筵 开筳 肆筵 摆酒 摆宴 治具
 设宴并赠送礼物:燕好
置办行装:办装 办严
置备渡船:设渡
购买置办:购置 购办 购备 置买 买办 养活
 购置产业:置产 殖产
准备置办:办具 备办
 筹集置办:起办
(采买:购置:置办)

另见:买 购物

☚ 购物   卖 ☛
买办

买办maiban

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纪人。亦称康白度(来自葡萄牙语Comprador)。原指葡萄牙人在印度进行经济侵略时雇用的当地人。中国早有“买办”一词,明代专指供应宫廷用品的商人, 清代兼指官宦的采购人员。鸦片战争以前, 广州的外国商行都须经由中国公行雇用官厅特许的人做管事, 办理驳运、伙食, 经营帐目和其他杂务; 广州的中国公行也雇用一些人看视进口货样,议定价格,开舱起货,并代洋商购土货。这些人通称为买办。鸦片战争以后, 公行制度撤销, 外商直接雇用中国商人代理买卖, 买办的性质遂发生变化, 他们既是独立商人, 又是外国商人所延揽、雇用的居间人或代理人。他们从外国洋行取得薪金, 或作为企业合伙人取得利润, 作为经纪人取得大量佣金和回扣, 利用外人势力自己经营商业, 在短时间里骤然致富, 并取得重要社会地位, 是旧中国反动统治的社会支柱之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旧的买办制度已逐渐不适应帝国主义扩大对华贸易的需要, 尤其不适应向内地推销产品的需要,于是它发生了多方面的转化:经理制, 原先的买办改称华经理; 高级职员制, 买办只领薪金, 取消或部分取消佣金; 洋行与华商订立经销、包销、代销合同; 经纪人制, 买办不再固定受雇于某一行。但这些变化主要在部分日、美、德企业,英、法许多老企业照旧。买办的消失始于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太平洋战争后欧美外商相继歇业, 日商则已不再用买办。

☚ 租界   外国在华洋行 ☛

买办

买办maiban

也叫“康白度”(葡萄牙文com-prador的音译)。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在我国,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乃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以后外商为了减少买办的中间佣金,逐渐采取与中国人直接交易的方法,买办遂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他们代外国资本家推销商品,掠夺资源,从中获取巨利。他们依靠外国资本家生存和发展,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反动统治的社会支柱之一。

☚ 洋行   官僚资本 ☛
买办

买办

❶衙门里负责采购的差人。《明史·成祖本纪》永乐六年,“诏罢北京诸司不急之物及买办,以甦民困。”私宅仆役中也有专事买办之职的。《儒林外史》第二十八回:“将来我们在这里住,岂但买办橱子是用两个人,还要牵一头秃驴与那买东西的人骑着来往,更走的快。”
❷明清时期东南沿海城市中专为外国商人销售商品的人。明清之制,外国商船到华,都要在指定地点贸易。外商雇佣买办,为其销售货物。清朝对外贸易增加,英、法、美等国在广州设立商馆,买办大增。

☚ 踹匠   造船业 ☛

买办

见“买办制度”。

买办Comprador

亦称“康白度”。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在中国,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随后,外商为了减少买办的中间佣金,逐渐采取与中国人直接交易的方法,买办遂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

买办

在中国近代,为外商经理业务的中国雇员。早在明朝时即有“买办”一词,那时专指供应宫廷用品的商人。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实行行商制度时,在清政府指定的进行外贸业务的中国商号中为外商服务的采办员或管事员称为“买办”。鸦片战争后,随着行商制度的废除,外商可以自由雇用一些中国人为其服务,这些人就是近代的买办。买办对外商企业担负的主要任务是掌管账目、收支现金、招揽业务、代购代销商品等。外资在华企业根据自己的不同业务(如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雇用各种买办,让其担负不同的职责。买办与外商之间立有保证书和合同。他们接受外商的薪金和中外商人的佣金。佣金的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佣金、包销佣金、保证华商信用佣金。19世纪末,估计全国933家外商企业共有买办1万人以上。买办有大、中、小之别。大买办约占买办总人数的5%~10%,多受雇于大洋行、银行,与洋商关系密切,有的任期长达数十年,甚至子继父业,形成买办世家。他们收入极丰,不少人年收入达数万、数十万两白银,有的家有资金一二千万两白银。许多大买办捐有道、府官衔,或借洋人之力身居要职。中小买办多受雇于中小洋行,任期亦短,有些每届合同期满即需另谋出路,有些常是任一两届买办即自行经商。买办既是为外商洋行媒介生意的经理人,又是与外商洋行做生意的独立商人。大买办还将积累的资金自行投资设厂,经营房地产,形成买办资本。在洋务派经营的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中,重要投资人和经营者均属买办。19世纪末20世纪初,旧的买办制度已逐渐不适应帝国主义扩大对华贸易的需要,尤其不适应向内地推销商品的需要,买办制度逐渐向经理制、高级职员制以及经销、包销、代销制和经纪人制转化,买办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

买办

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
在中国,买办是个历史范畴,鸦片战争前,在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公行”就已设置买办人员。他们有的替外商管理帐目,收支现金; 有的替外商购买物料,备办伙食。这时买办的活动受清政府及“公行”的约束,负有监督外国商行的责任,他们是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的工具。鸦片战争后,公行制度被废止,外商可以自由雇佣中国人作买办,为他们推销洋货,收购土产。买办便成为外商洋行业务的实际经理人,同时又成为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
买办的收入有薪资和佣金,薪资是外商企业为了表示与买办的雇佣关系所付给的一种象征性报酬。早期的外商企业给买办的月薪大约为白银100两至250两,以后逐步提高到500两至1000两。这个数目虽然不小,但它在买办的总收入中还是微不足道的。买办的主要收入是佣金。佣金的数量由所招揽的业务大小而定。佣金的比率,在各企业、各部门不尽相同。一般进出口贸易的佣金比率大体上为1%—5%,平均在3%左右;银行买卖生金、银比率较低,大体在0.075%—0.125%之间。有些部门由于买办所担的风险较大,或招揽买卖的活动费较多,因而佣金的比率订得特别高,如鸦片贸易的佣金,大体在10%左右; 军火贸易的佣金有时高达50%。买办通过收取佣金,积累了不少货币财富。
外国商人为了充分发挥买办的作用,允许买办自营商业。于是买办的独立经营与外商洋行的生意直接联系起来。有的买办还将积累的财富投资设厂,经营近代工业。
买办还与军阀官僚相勾结,目的是为了和他们做军火生意和其它交易; 军阀官僚结识买办是为了投靠帝国主义,巩固自己的势力。很多军阀官僚与洋行买办建立了特殊关系,不少买办由此登上了政治舞台。

买办

买办

葡萄牙文comprador的意译, 音译为“康白度”, 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业务的代理人。包括替外商推销商品取得手续费、佣金和回扣的中间人, 或受雇于外商所设商行、公司、银行的中国经理。鸦片战争后,公行制度废止,外商因不谙中国语言和商业习惯,以及币值、度量衡复杂等原因, 便选用熟悉商情和有一定信用、财力的当地中国人代理经营买卖, 给予手续费或营业回扣。后外商渐通中国情况, 为减少佣金支出,便自行直接交易,而原代理人遂成为待遇优厚的外商雇员,称为“华经理”或“中国经理”。这些人均沿称“买办”。他们依附于外国资本家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而生存、发展、致富,是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社会支柱之一。

☚ 洋行   转口贸易 ☛
买办

买办

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为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佣的当地管家,后演变为上述涵义。在中国,指鸦片战争后为外国在华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佣的中国经理 (亦称华经理)。早期亦音译为 “康白度”。中国早有买办一词,明代专指供应宫廷用品的商人,清代兼指官宦的采购人员。1757年广州一口通商后,广州商馆即雇有买办从事采购物料、备办伙食等,由行商管理。1809年规定买办由地方官选派,给予腰牌印照。1835年又规定“层递钳制”办法,商馆的杂役人员由买办代雇,买办由通事保充,通事由行商保充。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取消行商制度。1844年《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即 《望厦条约》规定,外商愿雇买办“应各听其便”,“中国地方官毋庸经理”,其后买办合同遂送外国领事馆备案。根据1868年《上海洋泾设官会审章程》,买办涉讼受到领事裁判权庇护,至此完全从属于外商。最初,它只是华洋交易的媒介,后逐渐依附外商,为洋行购销商品,保管货、款,鉴定银色、票据等,并对经手的交易和华商信用负有保证责任。其性质,既是受雇于外商,领取薪金的华籍经理人,又是媒介华洋交易,收取佣金的经纪人。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旧的买办制度已日益不适应外国对华经济扩张的需要,加以人民反帝爱国运动的开展,买办制度受到了社会舆论的谴责。1899年上海日商三井洋行开始裁撤买办,后美孚石油公司、英美烟草公司等倡行地区经理制度。到20世纪20年代后,已逐渐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到抗日战争时期,买办开始消亡,特别是太平洋战争后,西方国家企业相继歇业,日商则已不再雇请买办。买办资产阶级在国内与封建势力相互勾结,是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的主要社会力量。

☚ 资本拜物教   买办资本 ☛
买办

买办

亦称“康白度”(葡萄牙文译音)。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在中国,“买办”一词起源于明代,指专司宫廷供应的商人。鸦片战争以前,专指为居于广州的外商服务的身份近于商馆雇佣的仆役头目。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侵略者迫使清朝政府开五口通商、废止“公行”制度,允许外商任便与华商交易和自由雇佣买办。外商因不谙中国语言和商业习惯,以及币制、度量衡较为复杂等原因,便选用熟悉商情和有一定信用、财力的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买办与外商之间立有保证书与合同,向外商洋行保证忠实可靠、领取工资和佣金。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不久,外商就已放手派遣买办深入内地执行购销任务,接受任务的买办负责磋商价格,订立交易合同,收付货款,保证华商信用。买办成为外商洋行业务的实际经理人,外国侵略势力则通过买办从口岸深入内地。外商洋行为了充分发挥买办的作用,允许买办自营商业,很多洋行的在职买办同时又是经营钱庄和贩卖鸦片、丝、茶的巨商。于是买办的独立经营便与洋行的生意直接联系起来。他们既是为洋行媒介生意的经理人,又是与洋行做生意的独立商人。买办的收入有薪资和佣金。薪资不过是借以表明雇员的身份,以便获取外国势力的庇护,重要的是佣金。佣金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佣金,有保证华商信用的佣金,还有包销佣金、保销佣金等等。辛亥革命后,外商为躲避战乱给经商带来的风险,以增加保证金和佣金等形式,作为开业资本和洋行营业费用。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使外商可以不冒风险就稳获巨利,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买办投资或合股设厂的权力,增强了买办以多种方式控制民族资本和小手工业以及垄断出口资源的地位和作用。买办除了在经济领域中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还利用军阀和官僚投靠帝国主义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与大军阀、大官僚相互勾结,逐渐渗透到旧中国的政府机构中。买办依靠帝国主义侵华势力生存和发展,是旧中国反动统治的支柱之一。买办资产阶级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之一。1925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指出:“在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的中国,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完全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其生存和发展,是附属于帝国主义的。这些阶级代表中国最落后的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他们和中国革命的目的完全不相容,特别是大地主和大买办阶级,他们始终站在帝国主义一边,是极端的反革命派。”(《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4页)

☚ 工商业者兼地主   开明绅士 ☛
买办

买办

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为外国资本家在本国进行经济活动服务的中间人或经纪人。在中国,“买办”一词起源于明代,指专司宫廷供应的商人。后来,凡为政府从事采购的人员,相沿称为买办。至清代,买办一词适用范围扩大,为官宦家族采购的人员亦称买办。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 设粤海关,实行行商制度。“广东十三行”经营商馆,招待外商。商馆为招待外商,并为外商解决交易过程中的困难,特派一批办事人员,分别担负供应船舶、办理伙食、管理金钱出纳、管理雇役工役人员等事务。对这些办事人员,早期来华贸易的葡萄牙人称为comprador (即采买者,汉语音译为“康白度”),中国人称为买办。1842年后,取消行商制度,原来的买办丧失倚以为生的地位。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及《五口通商章程》,使外国商人获得自由雇佣买办的特权。买办的身份由“十三行”行商或通事选派、保充的办事人员,变为受外商雇佣的中间人或代理人。他们的职责,最初沿袭“广州十三行”旧例,按商馆买办与商船买办不同职称,分别为外商采办物料、备办伙食、招雇工力、经管钱财,以及负责进出口货物的打包、解包、装卸、检验等等,主要限于洋行内部事务的管理。后来发展到为外商招揽生意,垫付货款,经手金银、货币、信用票据的收付,与本国金融机构联系,帮助外商融通资金,以及深入内地为外商收购农副产品。外商在华企业多设有买办帐房,称为“华帐房”或“买办间”、“帐房间”、“写字间”,形成一个以买办为首的组织。买办之下往往设置“副买办”或“帮买办”,以及“帐房”、“看银师”、“跑街”等各种名目的华籍雇员。买办大都设有同经手业务有关的商号,进行独立的商业活动,与外商业务相联系。有些买办附股于外商在华企业。买办的收入,有佣金、薪俸、利润等。前期以佣金为主,后期以利润为主。买办收入数额巨大,其中一部分转化为资本。“买办”一词,后来被引申为泛指一切为外国侵略者服务的各种代理人,有“政治买办”、“文化买办”等名称。类似中国买办的人,在其他后进国家也出现过,如日本初与西方通商时的商馆番头 (Banto,为外商推销商品抽取佣金的人),印度的巴尼 (Banian,为外商推销商品并保证客户付款的人) 等。

☚ 洋商   商人行会 ☛

买办mai ban

comprador

买办

comprador

买办

comprador
~阶级comprador class /~资产阶级comprador bourgeoisie/~资本主义comprador capitalism

买办

亦称“康白度”(葡萄牙文comprador的音译)。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专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业务的代理人。原来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在近代中国,指替外商推销商品从中取得手续费的中间人,或在外商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中受雇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之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除公行制度,外商因不谙中国语言和商业习惯,以及币制、度量衡复杂等原因,便选用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给予手续费或营业折扣。嗣后外商为了减买办的中间佣金,采取自行直接交易办法,原代理商人遂成为享有优厚待遇的外商雇员,称为“华经理”或“中国经理”。这些人均沿称“买办”。他们依靠外国资本家生存和发展,成为巨富,是旧中国反动统治的社会支持之一。

买办

(1)〈动〉购买;采办(东西)。
《金》三一: [西门庆]教来兴儿~东西,添厨役茶酒,预备桌面齐整。又七二: 西门庆使玳安叫戏子去,一面兑银子与来安儿~。
《醒》五四: 他私定了一连前重后轻的秤,与外边~的通同作弊。又八一: 原来外边说话,童奶奶已差了吕祥到菜市口~齐备。
(2) 〈名〉采购的差事。
《金》二五: 近日因与来旺媳妇宋氏勾搭,把~夺了,却教来旺儿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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