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段和乐句
完整的曲式中最小规模的结构是乐段。乐段具有稳定或相对稳定的形式,表达一个完整或相对完整的乐思。乐段既简单又复杂:简单在于它规模小,是歌、乐曲的基本组成单位;复杂在于各种曲式的乐曲中都有乐段,歌、乐曲五光十色,乐段也必然极为多样。构成乐段的重要标志是终止:歌曲作品中有歌词的段落,乐思陈述的完整性、段落感,往往更集中地表现在曲调上,这两方面都有助于比较方便地判定音乐的结构;器乐曲的情况有时复杂得多。但无论声乐曲、器乐曲,标志乐段乃至其他结构形式的根本性的依据,是音乐的终止,而且不仅看曲调的落音,更主要的是看和声终止型。在一般情况下,乐段结束在完全终止——原调性或另一个调性的完全终止上。乐段构成的条件,只有这一条是稳定不变的,其他条件都不是固定的。完全终止是稳定的终止,能够完成结束乐思陈述的作用;相反,半终止往往是不稳定的,不能带来结束乐思的感觉。因此,以半终止来结束的段落,一般也不能认为是乐段完成之处。
乐段具有一定规模,它本身须由更小的部分组成。乐段的基本组成部分便是乐句。乐句的标志是曲调进行一个相当的片段后,出现的节奏、音调等因素共同形成的明显的间歇。歌曲作品中还可与歌词的分句相关照。乐句中还可能划分出“乐节”,乐节中又可能再分为若干“动机”乃至“副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品、所有的乐句中都一定再分乐节、动机等更小的部分。所谓两个动机构成一个乐节,两个乐节构成一个乐句,两个乐句构成一个乐段的说法,大体是对欧洲古典乐派作曲家们一般题材器乐作品中乐段结构模式的概括阐述。实际上具体而全面地看,情况要复杂得多。
乐段的类型可从几个方面划分:按所含乐句的数量方面分,有1个乐句的乐段,2个乐句的、3个乐句的、4个乐句的以至更多乐句的乐段。一般含5个以上乐句的乐段,可统称为多乐句乐段。依主题材料结构方面划分,有“重复主题材料的乐段”和“不重复主题材料的乐段”两种。这主要是指两个乐句的乐段和复合乐段。从和声、调性方面分,有统一调性的乐段和转调乐段。从具体结构的完整与稳定情况方面分:有收拢性乐段和开放性乐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转调乐段和开放性乐段不能成为独立的完整曲式,往往只作为曲式的开始或中间的一个部分,并引入曲式的另一部分。按陈述原则方面分,还可以有“起、承、转、合”式乐段,“贯穿发展”式乐段。从相对应的乐句内部结构情况分,又有方整性乐段、非方整性乐段等等。
乐段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反复,原样不动地反复乐段全部或一部分,不改变乐段结构的性质,或者说不构成新的曲式。由两个基本上合于乐段条件的部分,可以构成复乐段,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❶第二部分为第一部分的基本重复;
❷第一部分结束于不完全终止或半终止,第二部分则结束于完全终止,如《游击队歌》前半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