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国民议会
乌拉圭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有参议员30名,按各省比例,由普选产生,每届任期5年。年满30岁的本国公民有资格当选。众议员共99名,按人口比例由普选产生,每省不得少于2名,每届任期5年。参众两院可分别或共同行使权力。议会决定最高法院、选举法院、诉讼法院、审计法院和上诉法院院长的人员。议会两院联席会议负责决定全国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参议院负责审议众议院提出的所有议案,并有权以2/3的多数通过剥夺犯罪或严重渎职人员的职务的决定。众议院有权监督、检查政府任何官员的工作并对政府官员违反宪法、法津或渎职行为提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