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主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主考 明清时,主持乡试的官员。他的职务是,总阅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录取的举人名单和他们的试卷奏报给皇帝。京城和各省的主考,明朝时为二人;清朝时为一正一副,只有顺天一地从乾隆中叶开始为一正二副,同治年间又增至一正三副。充当主考的人都由皇帝任命,明朝的两京为翰林官,其他各省为教官,万历以后多任京官。清朝主考初不限出身,雍正三年(1725年)颁考试试官之令,始限于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员中选派。主考不是固定职务,没有任期,考试完毕,仍回原职,下次乡试,另行任命。 主考主持科举考试。明陆深《科声条贯》:“永乐十五年,两京始命翰林春坊官主考。”亦指主考官。《明史·选举志二》:“主考,乡、会试俱二人。”清代每省正副主考各一人,唯顺天乡试正副主考三人。正副主考由侍郎、詹、科道及阁部府寺进士出身者担任。参阅《清文献通考·选举考三》。 考试 考试考(~工;考校;考察;招~;待~;投~;月~;季~;报~;初~;中~;高~;主~;监~;补~) 试(试考;~卷;~测;口~;笔~;面~;免~;校~;课~) 校课 另见:学生 参加 考核 知识 技能 科举 名次 考场 考试的人 ☚ 考试 科举考试 ☛ 主考❶科举时代特指某一级考试的主持者。亦称“主司”、“主试”。明代规定,乡、会试的主考官员称“主考”。乡试、会试各设二人。两京府乡试,用翰林官充任,而各省乡试则先期于教官或儒士中聘请明经公正者充任。景泰三年(1452),令布政司、按察司同巡按御史推举现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字严谨者充任,于是教官主试遂为定制,不再有儒士参加。但也有京官服丧完毕路过而被邀请典乡试者。至万历十三年(1585),始正式派翰林官或给事中主乡试,制度为之一变。会试主考亦用翰林官充任。清沿明制,各省乡试主持者仍称主考,而会试主持者则称“总裁”。清制,各省乡试派二人,一正一副。乾隆中期,顺天主考增为一正二副,至同治时增为一正三副。初,主考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时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其职掌为:掌理批阅士子考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上奏皇帝,候旨颁布。主要助手为同考官。明清两代之主考,均属临时性公务,由皇帝委派,无任期,待考试结束后,仍返回原职。 主考明清科举主持各省乡试的考官。由皇帝委派。职责为总阅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并将所取举人及其试卷奏报皇帝。 主考zhu kaobe in charge of an examination 主考be in charge of an examination 主考明、清时主持各省乡试的官员。职掌总阅试卷,核定名次,将所取举人呈报皇帝。清代因袭,初期主考出身限制不严。康熙时始限进士出身者充当,偶或亦有举人充当者。雍正以后,顺天府主考例用一二品大员,省则分大、中、小三等,用侍郎、阁学、翰詹科道及编修检讨不等,亦有用内阁及各部进士出身者。主考均需钦命简派,出京时例由兵部颁发勘合驰驿,按站而行,兴宿有一定之程,不许携家,不许游山玩水、接待亲朋。入省后以监临封条封轿门,入省城驻皇华馆或行辕,亦得封门,禁人出入,关防严密,至入闱日始启封。 主考明清时科举考试的典试官。凡遇乡试,朝廷简派考官,赴各省主持考试,称为主考。由翰、詹、科、道及阁、部、府、寺中正途出身者充任。襄同阅卷者称为同考官,同堂阅卷,试卷舍取由主考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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