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淸商。
【集校】: 洪兴祖: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淸商。 朱熹: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清商。 黄省曾: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清商。 明繙宋本、庄允益: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 。【集释】: 王逸:均,亦调也。 清商,歌曲也。言赤松、王乔见己欢喜,持瑟调弦而歌。我因称清商之曲,最爲善也。 洪兴祖:《国语》云:律者,所以立均出度也。 朱熹:清商,歌曲名。五音各有清浊,浊者本声,清者半声也。 王夫之:均,乐器,似瑟,三十六絃。称,奏也。 清商,商声之清者。 盖商七十二而用其半也。 世人不足与处,从松乔而唱和,足以自适也。 赵浩如:二子,赤松、王乔二子。 调均,把瑟弦调理齐。 王泗原:调,动词,调弦。均,韵,音律。称,举,“举乐”的举。 王注以爲称説,非。 潘啸龙:拥瑟,怀抱著瑟。 调均,调弦而歌。均,调弦,使音声谐和。 称,称道。 何剑熏:“均”,韵也,《説文》无“韵”字,《新附》有之。钮树玉《説文新附考》云:“《文选·成公绥啸赋》:‘音均不恒,曲无定制。’李善注:‘均,古韵字。 ’《鹖冠子》曰:‘五声不同均,然其可喜一也’。”是古只用均字,先秦两汉皆然。 《书·尧典》:“律合声,声依永。”“永”字即用爲“韵”字,至吕静作《韵集》,始见“韵”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