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客体zhuti keti
哲学范畴。主体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人,有三种形式:个人、一定的社会集团(民族、阶级、政党等)和社会。客体是指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要类型也有三种,就是: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具有不同的侧面,主要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实践关系是主体改造客体以及客体被改造的关系,认识关系是主体在观念上掌握和反映客体以及客体在观念上被掌握、被反映的关系。在主体和客体的实践、认识关系中还渗透着价值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同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