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资指见习期的工资。按照现行规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不论分配到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必须有一定的见习期,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根据他们各方面的表现、工作能力等予以评定,并从见习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执行。在见习期内表现不好的,可以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仍照发临时工资。入学前工龄满一年的国家正式职工,毕业分配工作后,不实行临时工资制。 从社会上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支付的工资,也称作临时工资。 临时工资 临时工资也称为“见习期工资”或“见习期临时工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工资待遇。与一般新进人员不同,初次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实行熟练期、学徒期和转正期。他们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因此见习期工资也称为临时工资,直至见习期结束,再由所在的企事业单位给以评定正式工资。 ☚ 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保留工资 ☛ 00003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