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交收威海卫条约
1930年4月18日,中国国民党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的公约。该公约共20条,同时签订有附件。主要内容为:英国将1899—1901年所划定的威海卫沿岸10英里地方,及刘公岛与威海卫湾内之群岛,交还中国,废除1898年7月1日所订租借威海卫专条;所有在该地区的英国驻兵一律撤走;英国政府将档案、登记簿、所有官产、地亩并房屋、医院等移交与赠与中国;中国政府维持现有公益事务;中国在决定将威海卫口岸关闭前,将维持该口岸为国际通商、居住区域,并将该区域内房地数处,无偿租与英国政府为英国领事馆及居留民公益之用; 每年4月初至10月末之间,准许英国军舰在刘公岛海面抛锚、拖靶至外海操练; 英国海军可以使用在威海卫海面所设置的现有浮标及泊船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