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学古诗文基本词汇︱古代文化常识 古代文化常识 汉字的构造和演变 汉字曾被认为是繁杂落后的文字,但到了20世纪后期,汉字越来越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汉字不但组词能力强,最能适应新词汇不断出现的需要,而且形体美观,其书写可成为艺术,同时对思维的发展也特别有利。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识一下它的构造及其形体演变的历史。 先说汉字的构造。 汉字从构造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没有表音成分的纯表意字,另一类是有表音成分的形声字。 纯粹的表意字又可分为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三类。 例如: “日”,甲骨文作 ,象太阳形。“月”,甲骨文作 ,象月亮形。“水”甲骨文作 ,象流水形。 类似这些字,原来都是用图画事物的形象来表示的,所以叫做象形字。 还有一些比较抽象的事物,不能描画勾勒形象,只能用一些简单的符号来表示。 这里又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纯粹的符号,例如: “一”,甲骨文作 。 “二”,甲骨文作 。 “三”,甲骨文作 。 另一种是把一个符号加在一个图形上。 例如: “刃”,小篆作 ,在“刀”字上加一点,用来指示刀口所在。 “旦”,小篆作“ ”,一画指地平线,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表示天亮了。 这两种应用纯粹的符号或把一个符号加在一个图形上来指明事 物所在,叫做“指事”,用“指示”的方法构成的字就叫做指事字。 象形字和指事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的字体不能分析为两个或几个独立的部分,所以这两类字又叫做“独体字“,也是一切汉字的基本字。 由两个以上的“基本字“组合而成的字叫做”合体字”,合体字当中要是它们的基本成分有表示意义的作用,然后合起来表明某种事物,就叫做会意字。 例如: “从”,小篆作“ ”,由两个“人”组成,一人在前,一人在后,表示跟从、顺从。 “休”,小篆作“ ”,由“人”和“木”组成,表示人靠在树木旁休 息。 在“合体字”当中,如果它们的基本成分有的表示意义,有的表示读音,那么这种合体字就是形声字。 例如: “秧”,由“禾”和“央”组成,“禾”表示意义,“央”表示读音。 除上面所说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汉字构造的方法以外,传统文字学“六书”的理论中还有“假借”和“转注”两种。 所谓“假借”,就是借用一个语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表另一个字的方法,假借字和被借字之间没有意义上的联系,也就是说,被借字是当作一个纯粹表音的符号来使用的。 例如:“北”,本来是会意字,甲骨文作 ,指二人相背。 后来假借为四方之名,表示北方的“北”。 “其”,本来是象形字,甲骨文作 ,象畚箕之形。 后来假借作虚词或代词用。 所谓“转注”,就是部首相同、声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同的字互相解释的方法。 例如:“老,考也。”“考,老也。”“老”和“考”同属“老”部,声音相近,意义相同,所以是一对转注字。 又如“顶,颠也。”“颠,顶也。”“顶”和“颠”同属“页”部,声音相近,意义相同,可以互相解释,所以也是一对转注字。 传统文字学中的所谓“六书”,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的方法,而假借和转注事实上只是用字的方法,因为假借和转注并不能产生新字。 认识“六书”原理对于我们阅读古书、加深对古代词义的理解是有帮助的。 象形、指事、会意三种造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来认定各字的意义;即使是形声字,也包含有表意的形旁,也可以作为根据来推见它所属的“义类”。 上面说了汉字的构造方式,下面再说汉字的字体的演变。 汉字的字体也就是汉字形体的演变可从商朝的甲骨文说起。 由于甲骨文产生于殷商时代,因此也被称为“殷墟文字”。 殷王朝的奴隶主贵族十分迷信,凡祭祀、征战、田猎、农耕等首先都要用龟甲、兽骨的占卜来请命于“天帝”。 他们把龟甲和牛骨事先钻成一个个的深槽,占卜时用火在钻处烧灼,从背面开裂而成的兆文来定吉凶。 把占卜的事情用文字刻在兆文的旁边这就是“卜辞”。 因为“卜辞”都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所以这种文字便被称为“甲骨文”。 甲骨文由于使用刀在龟甲兽骨上刻成的,因此笔画以方笔居多,笔势显得瘦硬。 甲骨文出土的十几万片甲骨上的不同单字,只有三千五百个左右。 但甲骨文已经是具有严密规律的文字系统,后人的所谓“六书”在甲骨文中都可以找出不少例证。 由此可见,到甲骨文时代汉字已经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过程。 到了周朝,出现了大量的金文。 金文是铸在钟鼎等礼器上的文字,所以又叫“钟鼎文”。 金文的形体跟甲骨文非常接近,只是笔势肥厚而有锋芒,写法上要求字形美观并便于书写,表现了简化的趋向。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列国应用在书简上的文字跟西周钟鼎等礼器上的文字有所不同。 秦国居于西周故地,继承了西周文字的传统,在民间创造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篆书”。 秦国早期应用的文字“大篆”,也叫“籀文”。后来又由大篆发展成为“小篆”。 篆书的特征是线条均匀而柔婉,不像甲骨文那样方折、瘦硬,也不像金文那样粗细不匀;结构趋于整齐,离图画更远。 从大篆变到小篆基本上是一个简化过程,其所以改大为小,是为了更简易。小篆的使用在汉字发展史上具有很大的进步性。到了秦始皇时代,就能用它来统一“不与秦文合”的六国文字。秦始皇的“书同文”,废除了大量区域性的异体字,使文字更进一步规范化和简易化了。 小篆虽然已经很规整,可写起来还是不够方便。 因此秦代又产生了隶书。 隶书起初是一种为普通小官吏和狱卒所普遍应用的文字,后来国家予以推广,促进了由篆而隶的转变。 到了汉代,隶书就很快成为正式的书体而占统治地位了。 隶书一方面打破了篆书的结构,更加趋于简化,一方面又把篆书的弯曲圆匀的线条变为平直的笔画,即变圆形为方形,变弧线为直线,并完全失去了原来小篆中的图画意味,而成为便于书写的文字。由于毛笔的普遍应用,笔画也渐渐有了粗细的分别,并且有撇捺,有棱角,后来的楷书就是在隶书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 汉代在隶书之外又有“草书”。 当时的草书就是一种草率的隶书,是因书写速度的要求而自然产生的。 草书不仅有连笔,而且有些字只是整个隶书字体的简写,只要求大体轮廓。 汉朝人除了比较庄重的铭刻和碑碣用隶书之外一般都用这样的字体。 草书后来发展到了极端,往往信笔所之,没有一定的结构,不便于学,不便于认,因此到汉末魏初就产生了“楷书”。 楷书也叫“真书”、“正书”,它改变了隶书的笔势,又适当地加以简化,写起来既没有隶书那样费事,也没有草书那样难认,所以楷书自魏晋以后一直到现在都被作为正式的书体来应用。 魏晋时代在楷书之外又有一种介于楷书同草书之间的字体,那就是“行书”。 行书以楷书为基础,又加入了一些草书的写法,既容易书写又便于辨认。 所以从魏晋到现在,行书一直是书札手稿日常应用最广泛的字体。 汉字从甲骨文、金文演变为篆书,再由篆书演变为隶书,又由隶书演变为楷书,这是汉字形体演变所经历的三个历史阶段。 了解汉字形体演变的这个过程,不但可以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而且对我们学习古诗文也是有帮助的。 比如汉字的偏旁本来都是有意义的,后来由于字形的演变才看不出意义来,要是我们知道那个偏旁在甲骨文、金文乃至篆书中寓有象形意味的写法,就可以知道它的古义 了。 例如“扌”、“攵”原来象手的形状,“艹”原来象草木的形状。 “其”原来象畚箕形,“豐”(现在简化为“丰”)本来象“豆”(古代的一种食器)装得很丰满的形状,等等。 又如汉字从篆书演变为隶书,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从这个变化中可以看出汉字形体的演变是同汉字的构造方式密切联系的。 例如“香”字,原来从“黍”从“甘”,是个会意字,隶变后写作“香”,从“禾”从“日”,就说不通了;这是隶变突破会意字的例子。 又如“書”字原来从“聿”,“者”声,隶变后写作“書”,声符已看不出来,形声字也就不成为形声字了。 要是我们知道它们的形体演变,对于理解一些字的意义无疑是有帮助的。我国古代的天文知识 上古时代,人们把自然看得很神秘,认为整个宇宙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就是天帝。 古人又认为各种自然现象各有它的主持者,并赋予其相应的名字,例如将管风的风师称为“飞廉”,将管雨的雨师称为“屏翳”,将管云的云师称为“风隆”,日神谓之“羲和”,月神谓之“望舒”,等等。 这些带有神话色彩的名字,为历代文人所沿用,成了古典诗歌辞赋中的辞藻。 这是一个方面。 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农耕社会的国家之一,而农业生产要求有准确的时节,这就促进了古代天文知识的发展。 根据现有可信的史料来看,殷商时代的甲骨刻辞早就有了某些星名和日食、月食的记载,《尚书》、《国语》等书有许多关于星宿的叙述和丰富的天象记录,《史记》有《天官书》,《汉书》有《天文志》,远在汉代,我国的天文知识就已经相当丰富了。 古人的天文知识也相当普及。 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说: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 “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 “三星在户”,妇人之语也。 “月离于毕”,戍卒之作也。 “龙尾伏辰”,儿童之谣也。 了解古书中一些常见的天文基本概念,对于提高阅读古书能力无疑是有帮助的。 现在就七政、二十八宿、四象、三垣、十二次、分野等分别加以叙述。 古人把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合起来称为七政或七曜。 金木水火土五星是古人实际观测到的五个行星,它们又合起来被称为五纬。 金星古称启明星,又名太白,因为它光色银白,亮度特强。 金星黎明时现于东方叫启明,黄昏现于西方叫长庚,所以《诗经》说:“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木星古名岁星,或简称为“岁”。 古人认为岁星十二年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特定的星空区域,并据此纪年。 水星又名辰星,火星古名荧惑,土星古名镇星。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古籍中谈到天象时所说的“水”不是指行星中的水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定星”;所说的“火”也不是指行星中的火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大火”。 古人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是以恒星为背景的,这是因为古人觉得恒星相互间的位置恒久不变,可以利用他们做标志来说明日月五星运行所到的位置。 经过长期的观测,古人先后选择了黄道赤道附近的二十八个星宿作为“坐标”,称为二十八宿: 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方玄武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白虎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 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 东方苍龙、北方玄武(龟蛇)、西方白虎、南方朱雀,这是古人把每一方的七宿联系起来想象成的四种动物形象,叫做四象。 以东方苍龙为例,从角宿到箕宿看成为一条龙,角像龙角,氐房像龙身,尾宿即龙尾。 这和古代外国人把某些星座想象成为某些动物的形象很类似。 上文说过,古人以恒星为背景来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而二十八宿都是恒星。 苏轼在《前赤壁赋》里写道:“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用的就是二十八宿坐标法。 二十八宿不仅是观测日月五星位置的坐标,其中有些星宿还是古人测定岁时季节的观测对象。 例如在上古时代,人们认为初昏时参宿在正南方就是春季正月,心宿在正南方就是夏季五月,等等。 现在说一说北斗。 北斗由天枢、天璇、天权、天玑、玉衡、开阳、摇 光七星组成,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象成为古代舀酒的斗形。 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为斗身,古曰魁;玉衡、开阳、摇光组成为斗柄、古曰杓。 北斗七星属于大熊座。 古人很重视北斗,因为可以利用它来辨方向,定季节。 把天璇、天枢连成直线并延长约五倍的距离,就可以找到北极星,而北极星是北方的标志。 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于天空不同的方位,人们认为它在围绕着北极星转动,所以古人又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决定季节:斗柄指东即为春天,斗柄指南即为夏天,斗柄指西即为秋天,斗柄指北即为冬天。 现在说到十二次。 古人为了说明日月五星的运行和节气的变换,把黄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星纪、玄枵等十二个等分,叫做十二次。每次都有二十八宿中某些星宿作为标志,例如星纪有斗牛两宿,玄枵有女虚危三宿。 我国古代创立的十二次主要有两种用途:第一,用来指示四季太阳所在的位置,以说明节气的变换,例如说太阳在星纪中交冬至,在玄枵中交大寒,等等。 第二,用来说明岁星每年运行所到的位置,并据以纪年,例如说某年“岁在星纪”,次年“岁在玄枵”,等等。 下面谈谈分野。 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根据地球上的区域来划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于地上的州国,使它们相互对应,说某星是某国的分星,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国的分野,这种看法,便是所谓分野的观念。 古人所以建立星宿的分野,主要是为了观察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国的吉凶。 这是一种迷信。 但是懂得了这些,那么当我们看到古代作家在写到某个地区时连带写到和这个地区相配的星宿,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王勃《滕王阁序》中的“星分翼轸”,李白《蜀道难》中的 “扪参历井”,都是在分野的意义上提到这些星宿的。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古人的天文知识虽然已经相当丰富,但是由于科学水平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的天文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和宗教迷信的占星术相联系的。 古人对某些异乎寻常的天象还不能做出科学的解释,于是在崇敬天地的思想基础上,把天象的变化和人间的祸福联系起来,认为天象的变化预示着人事的吉凶。 例如日食,被认为是对最高统治者不利。 又如彗星出现,被认为是兵灾的凶象。这在史书中都常有记载。 甚至行星运行的情况也被认为是吉凶的预兆。 例如岁星正常运行到某某星宿,就认为地上与之相配的州国就五谷昌盛,而荧惑运行到这一星宿,就断定这个国家要发生种种祸殃,等等。 占星家还认为某某星主水旱,某某星主饥馑,某某星主疾疫,某某星主盗贼,根据它们的隐现出没和光色的变化而加以占验。对此,我们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国古代的历法 古人经常观察到的天象是太阳的出没和月亮的盈亏,所以以昼夜交替的周期为一“日”,以月相变化的周期为一“月”,至于“年”的概念,最初大约是由于庄稼成熟的物候而形成的。 《说文》:“年,谷熟也。”禾谷成熟的周期意味着寒来暑往的周期,就是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现代叫做太阳年。 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时(季),后来又按夏历正月、二月、三月等十二个月依次分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 这些名称,古人常用作相应的月份的代称。《楚辞·哀郢》“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就是指夏历二月说的。 但是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为春秋二时,所以后来称春秋就意味着一年。 《庄子·逍遥游》“蟪蛄不知春秋”,意思是蟪蛄生命短促不到一年。 后来历法日趋缜密,由春秋二时再分出冬夏二时,所以有些古书所列的四时顺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 古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季节更替和气候变化的规律,把一年的365.25日平分为立春、雨水等二十四个节气,以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掌握农事 季节的经验总结,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贡献很大。 二十四节气系统是我国旧历特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和顺序是: 正月 立春雨水 二月 惊蛰春分 三月 清明谷雨 四月 立夏小满 五月 芒种夏至 六月 小暑大暑 七月 立秋处暑 八月 白露秋分 九月 寒露霜降 十月 立冬小雪 十一月 大雪冬至 十二月 小寒大寒 我们阅读古书,有必要了解古人记录时间的法则,下面就古代的纪日法(包括一天之内的计时法)、纪月法和纪年法分别加以叙述。 古人用干支纪日,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十干和十二支依次组合为六十单位,称为六十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每个单位代表一天,假设某日为甲子日,则甲子以后的日子依次顺推为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甲子周而复始。例如《左传·隐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古人纪日有时只记天干不记地支,例如《楚辞·哀郢》:“出国门而 轸怀兮,甲之鼂吾以行。”这种情况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有了。 从一个月来说,有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称。 每月的第一天叫做朔,最后一天叫做晦。 《庄子》中“朝菌不知晦朔”,就是说朝菌这种植物只有不到一个月的寿命。 大月十六、小月十五叫做望,鲍照诗:“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就是指望日的明月说的。 望之后的那天叫做既望。 所以苏轼《前赤壁赋》有“壬戌之秋,七月既望”的说法。 朔晦两天,一般既称干支又称朔晦,例如《左传·僖公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醜奔京师。”《左传·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齐师夜遁。”其他日子一般就只记干支,但是人们可以根据当月朔日的干支推知它是这个月的第几天。 例如《左传·隐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根据后人推定的春秋长历可以知道辛丑是鲁隐公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下面谈一天之内的记时法。 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时段。 一般地说,日出时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做夕、暮、昏、晚,所以古书上常常见到“朝夕”、“旦暮”、“晨昏”、“昏旦”等提法。 太阳正中时叫做日中,将近日中的时间叫做隅中,太阳西斜叫做昃。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夕食在日入之前。 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所以《孔雀东南飞》中有“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的说法。 人定以后就是夜半了。 《诗经》中有“女曰鸡鸣,士曰昧旦”这样的诗句。 其中鸡鸣和昧旦是夜半以后先后相继的两个时段。 昧旦又叫昧爽,这是天将亮的时间。 此外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平旦、平明,这是天亮的时间。 古人对于一昼夜有了等分的时辰概念之后,又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于现代的两小时。 和现代的时间对照,夜半十二点(即二十四点)是子时(所以说子夜),上午两点是丑时,四点是寅时,六点是卯时,其余由此顺推。 近代又把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 晚上十一点(即二十三点)为子初,夜半十二点为子正;上午一点为丑初,上午两点为丑正,等等。 古人纪月通常以序数为记,如一月二月三月等等;作为岁首的月份叫做正(zheng)月。 在先秦时代每个月似乎还有特定的名称,例如正月为“孟陬”,四月为“除”,九月为“玄”,十月为“阳”等等。 古人又有所谓“月建”的观念,就是把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和十二个月份相配,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十一月(夏历)配子,称为建子之月,由此顺推,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正月为建寅之月,直到十月为建亥之月,如此周而复始。 至于以天干配合着地支来纪月,则是后来的事。 我国古代最早的纪年法是按照君王即位的年次纪年,例如公元前770年记为周平王元年、秦襄公八年等,汉武帝开始用年号纪元,例如建元元年、元光三年,更换年号就重新纪元。 这两种纪年法是过去史家所用的传统纪年法。 干支纪年法一般认为产生于东汉,六十甲子周而复始,到现在没有中断。 由此可以向上逆推,知道上古某年是什么干支。 一般历史年表所记的西汉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后人逆推出来的。 在战国秦汉之间有所谓“三正论”,认为夏代以建寅之月为正月,殷代以建丑之月为正月,周代以建子之月为正月。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建亥之月(即夏历的十月)为岁首,但是由于夏正更适合农事,所以实际上仍以夏正为准。 汉初沿袭秦制。 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太初历,仍以建寅之月为岁首。 此后大约二千年间,除王莽和魏明帝时一度改用殷正,唐武后和肃宗时一度改用周正外,一般都是用的夏正。我国古代的节日 由于风俗习惯的关系,一年有许多节日,下面把一些主要节日(确切地说,这里介绍的只限于汉民族的古代节日)按月加以叙述。 元旦 正月初一日。 人日 正月初七日。传说,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 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人日题诗寄草堂。” 上元(元月元宵)正月十五日,旧俗以上元夜张灯为戏,所以又叫灯节。 朱淑贞《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社日 农家祭社祈年的日子,包括春社和秋社。 春社在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春分前后)。 杜甫《遭田夫招饮美严中丞》:“田翁逼社日,邀我尝春酒。”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在秋分前后。 寒食 清明前二日。 清明 就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清明节。 在春分后第十五日。 花朝 二月十二日为花朝,又称百花生日。 上巳 原定为三月上旬的第一个巳日(所以叫上巳),旧俗认为此日到水边可消灾除难,因此叫做修禊日。 但是自曹魏以后,把节日固定为三月三日。 后来变成了水边饮宴、郊外游春的节日。 杜甫《丽人行》:“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端午(端阳)五月初五日。 《荆楚岁时纪》说,屈原在五月五日投江,人们在这一天竞渡,表示要拯救屈原。 七夕 七月七日。 《荆楚岁时纪》说,七月初七日的晚间是牵牛织女聚会之夜,妇女们穿七孔针,以乞巧。 杜牧《七夕》诗:“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中秋 八月十五日。 人们以为这时的月亮最亮,所以是赏月的佳节。 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重阳(重九) 九月初九日。 古人以为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所以称为重阳。 古人在这一天有登高饮酒的习惯。 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冬至 就是冬至节。 冬至前一日称为小至。 古人把冬至看成是节气的起点,从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长起来,叫做“冬至一阳生”。 古人又认为:冬天来了,春天就要跟着来。 杜甫《小至》诗:“冬至阳生春又来。” 腊日 腊是祭名。 《说文》“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可见汉代的腊日是冬至后第三个戌日。 但是《荆楚岁时记》以十二月初八日为腊日,并说这一日村人击细腰鼓,作金刚力士以逐疫。 十二月初八日是 一般的解释,到今天还有吃“腊八粥”的风俗。 杜甫《腊日》诗:“腊日常年暖尚遥,今年腊日冻全消。” 除夕 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 除是除旧布新的意思。 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做“岁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 苏轼《守岁》诗:“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 上述这些节日是许多时代逐渐积累下来的。我国古代的乐律 我国古代对音乐非常重视,不但历朝历代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而且早就制定出了乐律。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称为五声或五音,大致相当于现代音乐简谱上的1(do)2(re)3(mi)5(sol)6(la)。从宫到羽,按照音的高低排列起来,形成一个五音音阶,宫商角徵(zhi)羽就是五声音阶上的五个音级: 宫 商 角 徵 羽 1 2 3 5 6 后来再加上变宫、变徵,称为七音。 变宫、变徵大致和现代简谱上的7(ti)和#4(fis)相当,这样就形成一个七音音阶: 宫 商 角 变徵 徵 羽 变宫 1 2 3 #4 5 6 7 作为音级,宫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 这就是说它们的音高是随着调子转移的。但是相邻两音的距离却固定不变,只要第一级音的音高确定了,其他各级的音高也就都确定了。 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起点,《淮南子·原道训》说:“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宫的音高确定了,全部五声音阶各级的音高也就都确定了。 七声音阶的情况也是这样。 古书上常常把五声或五音和六律并提。《孟子·离娄上》说:“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可见律和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律,本来指用来定音的竹管,旧说古人用十二个长度不同的律管,吹 出十二个高度不同的标准音,以确定乐音的高低,因此这十二个标准音也叫做十二律。 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做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叫做六吕。 合称为律吕。 古书上所说的“六律”,通常包括阴阳各六的十二律。 律管的长度是固定的,长管发音低,短管发音高。 十二个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比例,这意味着十二个标准音的音高有一定的比例。 上文说过,宫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 在实际音乐中,它们的音高要用律来确定,比如用黄钟所定的宫音(黄钟为宫),就比用大吕所定的宫音(大吕为宫)要低。 前者叫做黄钟宫,后者叫做大吕宫。 宫音确定后,其他各音用哪几个律,也就随之而定。 理论上说十二律都可以用来确定宫的音高,这样就可能有十二种不同音高的宫调式。 商角徵羽各调式当然也可以各有十二种不同音高的调式,因此古人有所谓六十“调”之说。 《淮南子·原道训》说:“五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也。”根据同样的道理,七声音阶的七种调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得八十四“调”。 了解到这一点,那么古书上所说的“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应钟为羽”这一类的话就不难懂了,所指的不过是不同音高的不同调式而已。 然而,无论六十“调”或八十四“调”,都只是理论上有这样多的可能组合,在实际音乐中不见得全都用到。 常用的实际上只有九种,即五宫四调,通称为“九宫”: 五宫:正宫 中吕宫 南吕宫 仙吕宫 黄钟宫四调:大石调(又作大食调)双调 商调 越调 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八音。 所谓八音,是指上古的八类乐器,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依《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金指钟钹,石指磬,土指埙(xun),革指鼓鼗(tao),丝指琴瑟,木指柷敔(zhuyu),匏指笙,竹指管箫。 由此可见八音和五声、七音是不同性质的。 我国音乐有悠久的历史,我国乐律知识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已经非常精微,并于十五世纪就确定了十二平均律,比西方国家早了一百多年,这都是值得我们自豪的。我国古代的行政区划 历代地方区域的划分,各有不同,有时候,同一个区域名称,而含义大有区别,有些名称则是上古所没有的。 现在举出一些例子来加以说明。 州——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又相传舜时分为十二州,即除了九州外,又从冀州分出并州、幽州,从青州分出营州。 这样,疆域的大小是一样的,只是州的大小稍有不同罢了。 到了汉代,中国的疆土更大了,于是增加了一个交州,一个朔方。 后来朔方并入并州,改雍州为凉州,梁州为益州。 东汉时代,共有十三州,即:司隶(直辖州)、豫州、兖州、徐州、青州、凉州、并州、冀州、幽州、扬州、益州、荆州、交州。晋初分为十九州,和东汉十三州比较,增加六州。从汉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监察区,有时也是行政区。 不过从南北朝起,州的范围渐渐地缩小了。在唐代,全国共有三百多个州,是行政区,宋元所谓州,则与唐代基本上一致,明清改州为府,所以有“兖州府”、“扬州府”等名称,只留少数直隶州直辖于省,散州隶属于府。 郡——郡是行政区域,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中著名的有陇西、颍川、南阳、邯郸、钜鹿、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河东、上党、太原、代郡、雁门、云中、琅琊、汉中、巴郡、蜀郡、长沙、黔中。 后来又增加桂林、象郡、南海、闽中,共为四十郡,此后历代都有郡,但是区域变小了,直到隋代才取消了郡,唐代州郡屡次更改,都是行政区域,宋代废除了郡。 国——国是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区,国的区域略等于郡,所以“郡国”连称。 道——唐代的道是监察区,略相当于汉代的州。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为征收赋税转运漕粮而分的区域,后来逐渐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相当于今天的省。 元代也有路,宋代的路大,元代的路小,相当于州府。 省——本来是官署的名称。 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名称,简称为“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称为府。 唐代府隶属于道,宋代府隶属于路,元代的府,有的隶属于路,有的直辖于中央,明清改州为府。 军——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域,一个军等于一个州或府,直辖于路。 县——县是地方基本行政区域,秦汉的县属于郡(汉代国以下也有县)后代的县属于州或府。 我们阅读古书,要注意同名异地的情况。 例如山东,战国时称六国为山东,这是因为秦都关中、六国在崤山函谷关以东的缘故。 所以贾谊《过秦论》说:“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但有时也指齐鲁一带。 又如江南,《史记·货殖列传》说“江南豫章长沙”,指今天的湖广江西一带。 今天的江南一带,《史记》却称为江东,如《史记·项羽本纪》说:“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至于具体地名,在不同时代指不同地点,则更为常见。 例如:蓟,南北朝以前指今北京,唐以后则指今天津市蓟县。 桂林,秦代指今广西贵县南,三国时指今梧州市,西晋时指今柳州市东,而现今的桂林市在南北朝及唐五代为桂州,明清两代才称为桂林府。我国古代的官制 我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情况复杂,因此,我们只能大致谈谈几个重要的问题: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阶勋爵等。 1. 中央官制 战国时代,各国国君之下分设相将,分别掌握文武二权,而相是“百官之长”。 只有楚国最高的长官称为令尹,次于令尹的是武官上柱国。 秦代皇帝之下设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 丞相禀承皇帝意 旨管理政务,太尉掌全国军事,御史大夫是皇帝的秘书长兼监察长。丞相官位最高,尊称为相国,通称为宰相。 汉初沿袭秦制。 但汉武帝以后,丞相的地位和权力却逐渐减小。 例如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理国政,其权势就在丞相之上。 西汉末期,丞相改称大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号称三公,都算宰相。 但到东汉光武帝时,三公只处理例行公事,台阁反而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府了。 台阁,后世称为尚书省,首长是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魏文帝鉴于东汉尚书台的权势太大,把它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外设置以中书监、令为首长的中书省,参掌中枢机密。 南北朝时皇帝鉴于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这样,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执国政。 唐代因为唐太宗曾任尚书令,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为宰相。 唐高宗以后左右仆射不再参决大政。 唐太宗又认为中书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轻易授人,常用其他官加上“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的名义掌宰相之职。 高宗以执行宰相职务的称为“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代简称为“同平章事”,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书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二权,号称二府。 枢密院类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长是枢密使、副使。 宰相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但是正式定为官号是在辽代。 辽代中枢机构是北、南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 明代废中书省,皇帝亲理国政,以翰林院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草拟诏谕。 后来大学士逐渐参与大政,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 清代沿用明制。 但到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大学士就没有什么职权了。 秦汉时中央的行政长官还有:(一)奉常,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 (二)郎中令,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光禄勋,管宫廷侍卫。 (三)卫尉,汉景帝初一度改称中大夫令,管宫门近卫军。 (四)太仆,管皇帝车马。 (五)廷尉,汉代有时又称为大理,是最 高法官。 (六)典客,汉初沿用此称,后来又称大行令、大鸿胪,管理少数民族来朝事宜。 (七)宗正,管理皇族事务。 (八)治粟内史,汉初沿用此称,后来又称大农令、大司农,管租税赋役。 (九)少府,管宫廷总务。以上诸官,后来称为九卿。 九卿之中,只有廷尉、典客和治粟内史管的是国家政务,其余六卿管的则是皇帝私人事务。 九卿之外,还有掌管京师治安的中尉(后来称为执金吾),以及掌管营建宫室的将作少府(后来称为将作大匠),等等。 诸卿各有属官,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只就郎中令的属官介绍如下: 汉代有太中大夫、中大夫(汉武帝改称光禄大夫)等。 大夫掌论议,“无常事,唯诏命所使”,有后世散官的性质。 郎是皇帝侍卫官的通称,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议郎掌顾问应对,比较特殊。 其他诸郎皆“掌守门户,出充车骑”。 汉武帝还设置期门、羽林作为光禄勋的属官。 期门是汉武帝微行时的侍从,羽林是守卫之官,都是郎的一类,所以有期门郎、羽林郎之称。 汉代还有所谓加官,就是本官之外另加的官职。 如:加侍中,能出入宫禁,成为皇帝的亲信。 加给事中,就能掌顾问应对。 加诸吏就能对朝廷官员进行监察和弹劾。 下面说说六部。 尚书本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发展为尚书台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是后世中央各部的前身。 从东汉到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代始定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 唐代为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 此后历代相承,作为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制基本未变。 六部成立,诸卿的职权变小,有的卿由于职责并入有关的部司,后来就裁撤了。 现在说说中央的监察官和谏官。 监察官对百官进行纠弹,谏官对皇帝进行规谏。 下面分别叙述。 我国古代中央的监察官,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的御史。 御史是记事之官兼纠察之职,秦汉称为侍御史,秦以御史大夫为侍御史之长。 西汉御史大夫是副丞相,由其助手御史中丞领导监察弹劾工作。后来成立监察机构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首长。 御史台又称宪台,后世或称肃政台等,所以习惯上把监察官称为台官。 明清中央监察机构称为都察院,首长称为左、右都御史。 前人把台官和谏官合称为台谏,西汉有谏大夫,东汉称为谏议大夫,都是属于光禄勋的专职谏官。 唐代除谏议大夫外,又增设补阙、拾遗,三者各分左右,分属门下、中书二省。 宋代左右补阙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改为左右正言,后来并人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首长。 隋唐以来,和谏官同居门下省的有给事中,负责审阅各部奏章和中书省所拟的诏旨。 明代给事中负责稽查六部,并兼任谏议、补阙、拾遗之职,所以后来俗称给事中为“给谏”。 清雍正时给事中和御史同属都察院,这样,御史也就称为台谏了。 古有史官。 旧说周代太史掌文史星历兼管国家图书。 秦汉时太史和太卜、太祝等官归奉常领导。 魏晋南北朝时设专职史官,一般称为著作郎。 唐代设史馆,由其他官员兼任史馆修撰,由宰相监修国史。 宋代史馆称为国史宾录院,有修撰、编修、检讨等官。 明代史官并入翰林院。 古代有博士、助教等官。秦汉时博士掌通古今,备顾问。汉文帝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立博士,汉武帝设五经博士。汉代博士是太常的属官,所以有太常博士之称,以威望最高者为博士祭酒。魏晋以后历代所设的太常博士只是礼官的性质。晋代以博士为国子学和太学的教官,并设助教作博士的副职,后代沿置,直到明清中央教育机构国子监还有博士和助教。 宋代府州开始设教授,负责教诲所属生员。 明清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 至于地方最高的教育行政长官,宋代各路一度设过提举学事司,这是清代各省提督学政的前身。 最后谈谈武官。 春秋时已有将军称号。 战国有大将军,后来又有左右前后将军,秦汉沿此。 汉代还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地位都很高。 此外还有临时设置的将军,例如对匈奴作战则置“祁连将军”,对大宛作战则置“贰师将军”等。 汉代略次于将军的校尉,各依其职命名。 例如掌骑士的称为“屯骑校尉”,掌西域屯兵的称为“戊己校尉”等。 魏晋以后,将军和校尉名目繁多,其中不少是虚衔。 2.地方官制 春秋时的地方行政单位有邑县,邑县的长官,鲁、卫称“宰”,晋称“大夫”,楚称“令尹”。 秦汉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不及万户的县,长官称长。 县丞助理县政,县尉掌管治安。 隋唐县的长官统称令。 宋代派中央官员掌管县政则称为“知某某县事”,简称“知县”,明清沿用知县之称。 元代则称为“县尹”。 秦汉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郡。 秦代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掌军事的是尉,掌监察的是监御史,简称为监。 郡丞是郡守的辅佐。 汉代郡守改称太守,后因兼领军事,所以有“郡将”之称。 郡的属官除诸曹外还有“督邮”、“主簿”等。 督邮举察所属各县官吏的功罪善恶,并督治地方豪强奸恶,主簿主管文书簿籍。 汉代和郡平行的还有“国”,这是皇帝子弟的封地,设官初仿中央,吴楚七国之乱后加以裁削,由中央派“相”处理行政。 相和太守相当,都是“二千石”的官,所以汉代往往用二千石作为“郡国守相”的代称。 汉武帝时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一人监察所属郡国。 京师所在的州设“司隶校尉”,略如刺史。 东汉战争频仍,刺史或州牧都掌兵权。 魏晋南北朝刺史多带将军称号,并允许成立军府,自置僚属,权势很大。 刺史有两套属官,一套是属于监察系统的别驾、治中等,一套是属于军事系统的长史、司马、参军等。 隋唐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或郡。 称州时长官是刺史,称郡时长官是太守,刺史实际上等于太守。 古人把刺史或太守称为使君。 唐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起初是派员出巡各州,称为黜陟使(有权 罢免或擢升地方官吏)。 后来全国分为若干道,每道派京官一人巡察所属州县,先后称为巡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观察使。 唐代又每聚边境数州为一镇,设节度使,兼度支、营田、观察等使,总揽一方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大权。 观察使、节度使有判官、掌书记、推官等属官。 节度使初设于边防重镇,后来内地普遍设置,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 宋代废藩镇制度,节度使只是优宠将帅大臣和宗室勋戚的虚衔。 另分全国为若干路,各路设转运使等官,掌一路财赋等事。 宋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州政由中央派员前往管理,称为“知某州军州事”(“军”指地方军队,“州”指民政),简称知州。 州有通判,号称监州官,不似后世一般的副职。 州的属官有判官管行政,有推官管司法。 和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设官和州大致相同。 宋代没有太守,刺史也是虚衔。 欧阳修知滁州时写《醉翁亭记》提到太守,写《丰乐亭记》提到刺史,都是沿用前代的旧称。 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体制类似中央,也有丞相、参知政事等官。 明初沿袭元制,后改称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但习惯仍称为“省”,长官为左右布政使,掌一省之政。 明代有战事时,派朝臣出巡地方,处理军务,称为巡抚。 遇有军事问题牵连几省,巡抚不能解决时,则派总督处理。 总督巡抚都是临时差使,不算正式地方官。 到清代总督巡抚才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巡抚是省级的最高长官,总督则总揽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民要政。 这样,布政使的权力就只管财政和人事,成了督抚的下属了。 明清一省分为数道,道下有府有州。 府州的长官称为知府、知州。 其辅佐,府有同知、通判等,州有州同(同知)、州判等。 有两种州:直隶州略等于府,散州隶属于府,相当于县。 3.品阶勋爵 品——古代把职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 汉代以禄石多寡作为官位高低的标志。例如,刺史太守之类是二千石,县令是千石到六百石,禄石不同,月俸收入不同。 曹魏时职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 隋唐时九品又分正从,自正四品起,每品分上下二阶,共 有三十级。 明清加以简化,九品只各分正从,共十八级。 隋唐时九品以内的职官称为流内。 九品以外的职官称为流外。 流外官经过考铨转授流内官,唐代称为入流。 清代不列入九品之内的官称为未入流。 阶——隋代把有职务的官称为职事官,没有职务的官称为散官。唐代把前代散官官号加以整理和补充,并重新规定品级,作为标志官员身份级别的称号,称为阶,通称为阶官。 后来宋元明清都有阶官,只是职称和品级不尽相同而已。 唐宋时一个人在某一时期的阶官品级和当时所任的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相同。 阶官高于职事官,则在职事官上加“行”字,阶官低于职事官,则在职事官上加“守”字,阶官比职事官低二品则加“试”字。 勋——唐代又采取前代某些散官官号略加补充作为酬赏军功的勋号,称为勋,通称为勋官。 有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轻车都尉,骁骑尉等,共十二级。 后代沿袭唐制,只是品级略有不同。 明代有文勋、武勋,武官勋号和前代基本相同,文官勋号除“柱国”外还有正治卿、资治尹之类。 清代勋和爵就合而为一了。 爵——周代封爵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汉代封爵实际上只有王侯二等。 皇子封王,相当于先秦的诸侯,所以通称诸侯王。 汉初异姓也封王,后来“非刘氏不王”,异姓受封者通称列侯。 汉代列侯食邑一般是县,有的是乡、亭,视所食户数多寡而定,所以后来有乡侯、亭侯之称。 三国以后,历代封爵制度不尽相同,但是同姓封王基本一致,异姓则一般封为公侯伯子男。 晋宋以后,爵号加“开国”字样以示尊贵,称为“开国爵”。 例如:乐安郡开国公、曲阜县开国子。 不加“开国”的称为“散爵”。 封地虽说有郡有县,但是后来都成了虚名。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欧洲国家一般在15世纪之前还维持着贵族世袭的制度,而我国早在两千年前就有了远比世袭先进的科举,这曾使西方学者大为惊叹。先秦时代就有乡举里选之说。《周礼·地官·乡大夫》讲到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以考察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的人才。《礼记· 王制》提到“乡论秀士”,经过逐级选拔,有所谓俊士、进士等名称,这实际就是科举制度的萌芽。 汉代为了选拔统治人才,有察举制度。 汉高祖下过求贤诏,汉文帝也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又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茂材。 茂材就是秀才(优秀的人才),据说是因避东汉光武帝刘秀的讳才改称茂才的。 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多方面的人才。 一般说来,西汉以举贤良为盛,东汉以举孝廉为盛。 但是东汉桓帝灵帝以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 可见当时的察举由于政治的腐败已经很成问题了。 汉代被荐举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等次授官。 有所谓“对策”和“射策”。 “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举者作答;“射策”则类似抽签考试,由应举者用箭投射简策,并解释射中的简策上的疑难问题。 魏晋以后,地方察举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未废。 所以李密《陈情表》说:“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魏晋南北朝有所谓九品人法,各州郡都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的高低,分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 后来人物品评全被豪门贵族所操纵,“上品无寒门”的现象就出现了。 隋废九品中正,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 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 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 唐高宗武则天以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推崇。 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此外还考时务策等。 诗赋的题目和用韵都有一定的规定。诗多用五言六韵,有一定的程式,称为试帖诗。 韩愈《学诸进士作精卫衔石填海》一诗,就是这种体裁的作品。 唐代取士由地方举送中央考试,称为乡贡。被举送应试的人通称为举人。 而进士则是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举人。 唐初设有秀才科,不久即废,但是唐人后来仍通称应进士科考试的人为秀才。 由此可见,唐代进士、举人和秀才的概念与后世不同。 唐代中央主持科举考试的机关是礼部,考官通常由礼部侍郎担 任。 唐人有关科举考试的文章常常讲到有司、主司等,都指考官而言。参加进士科考试要请当世的显要人物向考官推荐,才有及第的希望。 及第以后称考官为座主,为恩门,对座主则自称门生。 同科及第的人互称为同年。 唐人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头或状元。 同榜的人在长安慈恩寺雁塔题名,称为题名会。 宴会于曲江亭子,称为曲江会。 又遍游名园,以同榜少年二人为“探花使”,探采名花。 唐人进士及第后,还须参加吏部“博学宏词”或“拔萃”的考试,取中后才授予官职,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柳宗元“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其后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 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因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书省校书郎。 韩愈虽然进士及第,但是由于应吏部考选未中,未能得官。 为此,韩愈以“前乡贡进士”的名义三次上书宰相求仕。 以上所说的进士、明经等科通常每年都举行考试。 此外唐代还有所谓制举,这是由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是为了选拔特殊的人才。考期不固定,科目由皇帝临时决定。 宋代最初也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 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除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并改考诗赋为考经义。 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五等)放榜,授予官职。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介绍。 清人要想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称为庠(xiang)生,俗称秀才。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 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 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 秋闱。 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 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于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或“春闱”。 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 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 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第二甲第一名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经过再次朝考后,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职。 科举还有武科一类。 唐朝武则天时代就开始有武举了,后代相沿,直到清代还有武科考试。 科举制度有其腐朽的一面,主要是八股这种严重的形式主义很难选拔出真正的人才,而许多未被取上的人往往为求功名而耽误终生,甚至造成了许多悲剧。我国古代的姓名 上古有姓有氏,姓是部族的称号,氏是姓的分支。 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姒等都加女旁,这是母权社会留下的痕迹。 后来由于子孙繁衍,一族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 例如旧说商人的祖先是子姓,后来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号,氏就成了后起的族号了。 周代贵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没有姓氏。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 周王室及鲁、晋、郑、吴、燕等国都是姬姓;齐、秦、宋等国则分别是姜姓、嬴姓和子姓。 卿大夫及其后裔则以受封的邑名为氏,例如:屈完、解狐,或以所居地名为氏,例如:东门襄仲、北郭佐,或以官名为氏,例如:卜偃、司马牛,还有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的,例如:孔丘(宋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 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就通称姓,并且自天子至庶人就都能有姓了。 古人除了名外还有字,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 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时取字。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 例如屈原,名平,字原。 (《尔雅·释地》:“广平曰原。”)有的名和字是同义词,例如樊须,字子迟。 (须和迟都有待的意思)。 有的名和字是反义词,例如曾点,字皙。 (说文:“点,小黑也。”引申为污的意思。 又:“皙,人色白也。”)有时候我们看不出名和字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语义变迁的缘故。 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父”或“甫”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男子字的全称。 例如:伯禽父、仲山甫、仲尼父。 有时候省去“父”(甫字),例如:伯禽、仲尼。 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禽父、尼父。 有时候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雎字叔。 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姓的前面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母”或“女”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女子字的全称。例如孟妊车母。 有时候省去“母”字,例如季姬牙;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姬原母。 有时候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帛女,但是最常见的是在姓上冠以排行,例如孟姜,叔姬。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 例如:子有(冉求)、子我(宰予)。 古人名、字连着说的时候,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 例如“孟明视”中的“孟明”属于字,而“视”属于名。 古人尊者对卑者称名,卑者自称时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 以《论语》为例,孔子对弟子称名:“求,而何如?”(《论语·先进》)弟子自称也称名:“由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弟子当着老师称呼其他弟子也称名:“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 记录《论语》的人对孔门弟子一般都称字,例如:“颜渊、季路侍。”(《论语·公冶长》)。 直到后代称名、称字基本上还是依照这个规矩。 后人通常用两个字当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陆机字士衡,而且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例如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陆游号“放翁”。 两个字的别号往往以称呼号为常,如“陆放翁”。 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候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 后来有人以为称字称号还不够尊敬,于是称官爵,称郡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 此外,唐代诗文还常常见到以排行相称,或以排行和官职连称,例如白居易被称为“白二十二”,李绅被称为“李二十侍郎”。 但这种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长幼次序来排算的,并不是同父所生的兄弟排行。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shi)”或“谥号”。 一个人有了谥,就等于又多了一个别名了。 下面谈谈古人的避讳。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或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 例如:汉高祖名邦,于是《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一句中的“邦”在汉石经残碑中就改成了“国”。 唐太宗名世民,柳宗元《捕蛇者说》中的“民风”就改成了“人风”。 以上是避君讳的例子,此外文人还避家讳。 例如:淮南王刘安的父亲名长。刘安主编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就将《老子》中的“长短相形”改为“短修相形”。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文章改“序”作“引”,苏 轼为人作序又改用“叙”字。 由于避讳,甚至改变别人的名或姓。 汉文帝名恒,春秋时的田恒就被改为田常,汉武帝名彻,荆彻就被改称荆通。 此外,地名官名等也有不少由于避讳而改变的。我国古代的等级制度和宗法 尧舜让位的传说与氏族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开始传位于子,氏族公社制开始瓦解。 据考证,夏代已经进入奴隶社会。 依照古代史研究者的一般结论,当初“臣”与“妾”“仆”“众”“奚”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 周初的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甚至还被用来殉葬。 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穆公葬时,处死者达177人。 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处死”,并把所有工匠关闭在陵墓里。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统称为“百姓”。 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黎民,秦国则称其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则死后传至世子。 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 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子分封为卿大夫。 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 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 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 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 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春秋以后士是文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 庶人的身份比奴隶高,后来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 君子和小人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 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 后来则以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了。 宗法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 这种制度在封建社会中长期被保存下来。 下面把有关中国古 代宗法制度的一些主要的知识分三个方面加以叙述。 1.族、昭、穆 族,表示亲属关系。 古人常称“九族”,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 九族之外,有所谓“三族”。 三族说法不一,有的以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有的则以父族、母族、妻族为三族。 古代一人“犯罪”,常常牵连到亲属也被杀戮。 所谓“灭三族”这里的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子。 后世所谓诛九族,包括从高祖到玄孙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堂兄弟等,这是专制时代最惨无人道的刑法。 周代贵族把始祖以下的同族男子分为“昭”“穆”两辈以区别相邻的两代,如周文王的下一代武王是昭辈,武王的下一代成王就是穆辈,依次类推。这种昭穆的分别,也体现在宗庙、墓冢和祭祀上,始祖居中,昭的位次在左,穆的位次在右。 2.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的分别。 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 自天子至庶人的关系都是这样。 在宗法上,大宗比小宗为尊,嫡长子比其余诸子为尊。 嫡长子被认为是继承始祖的,称为宗子。 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权,继承较多的财产,并受到小宗的尊敬。 3.亲属 中国宗法的特点决定了亲属关系拉得远,亲属名称分得细。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 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伯叔。世父叔父之妻分别为世母(伯母)、叔母(后称为婶)。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昆弟,又称为从兄弟。 父之姊妹为姑。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为侄女。 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又称为外甥。 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后简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 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 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 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 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 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 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 夫之母为姑。 连称为“舅姑”或“姑嫜”。 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 夫之弟妇为娣妇,夫之嫂为姒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互称为婚姻,分开来说,则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 两婿相互称为“娅”,后代俗称为“连襟”。 在宗法制的封建社会里,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妇女讲究妇道。 嫡庶之分,在中国宗法社会里是非常严格的。 正妻称为嫡妻,嫡妻之子称为嫡子,妾之子称为庶子。 这是一种区别。 长子为嫡子,非长子为众子,这又是一种区别。 当然所谓长子为嫡子,也必须是正妻之子。 嫡庶之分,关系到承袭制度。 正妻所生长子才有承袭的资格,妾媵所生的子即使年长,如果正妻有子,仍应由正妻的子承袭。 当然由于争权夺利,统治阶级中废嫡立庶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的。我国古代的礼俗 我国古代的礼俗很多,这里只谈冠礼、婚礼、葬礼。 1.冠礼 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 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 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 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ji)礼后结发加笄。 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髻以区别童年的仪式,表示成人,可以结婚了。 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而不疑”,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 2.婚礼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国君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被统称为“媵(ying)”。 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 媵的地位和妾不同。 妾被认为是贱妾,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从战国开始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叫“归”。 《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 《诗经》两次歌咏“娶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 可见媒在古代婚姻中非常重要。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 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 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就是选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重要。 《礼记·昏义》谈到亲迎之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jin)而酳(yin)”,后世男女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3.丧葬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 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 然后有“敛”(殓)的仪式,先是小敛后是大敛。 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 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 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把米放到死者的口中)。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然后是出葬。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绋是拉柩车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 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则用挽联代替了挽歌。 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以后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 有木俑、土俑。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 其他随葬的物品更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和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 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 《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都能具备的。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 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 庶人死了一般只能“稾(gao)葬”(草草安葬),如果遇到饥荒的年头,就只好抛尸荒野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这说明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 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 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 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于防。但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 《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可见当时夫妻合葬还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我国古代的饮食 上古的粮食作物有所谓五谷、六谷和百谷。 按照一般的说法,五谷是稷、黍、麦、菽、麻;六谷是稻、稷、黍、麦、菽、麻。六谷比起五谷来只多了一种稻,这显然是因为水稻本是南方作物,后来才传到北方来的。 至于百谷,不是说上古真有那么多的粮食品种,而是多种谷物的意思。 稷,又叫谷子,也就是小米。稷在古代很长一段时期内是最重要的粮食。古人以稷代表谷神,和社神(土神)合称为社稷,并以社稷作为国家的代称。 由此可见稷在上古的重要性。 黍是现代北方所说的黍子,又叫黄米。《诗经》里常见黍稷连称,可见黍在上古也很重要。上古时代,黍被认为是比较好吃的粮食,所以《论语·微子》说“杀鸡为黍而食之”。 麦有大麦小麦之分。 菽指的是豆。 上古叫做菽,汉代以后叫豆。 麻指大麻子,古代也供食用。《诗经·豳风·七月》“九月叔苴”,苴就是麻子。 除五谷之外,还有谷、禾、粟、粱。 谷是百谷的总称。禾本来专指稷,后来逐渐变为一般粮食作物的通称。粟本来是禾黍的籽粒,后来也用作粮食的通称。粱是稷的良种。古人常以稻粱并称,认为这两种谷物好吃;又以膏粱或粱肉并称,认为是精美的膳食。 粮食炒成干粮叫糗,也叫糇粮。粮字本身也指的是干粮,行军或旅行时才吃粮。所以《庄子·逍遥游》说:“适千里者,三月聚粮。” 古人以牛羊豕为三牲。 祭祀时三牲齐全叫太牢;只用羊豕不用牛叫少牢。 牛最珍贵,只有统治阶级吃得起,比较普遍的肉食是羊肉,所以美(美味)、羞(馐)等字从羊,羹字从羔从美。 古人也吃狗肉,并有以屠狗为职业的,汉代樊哙就“以屠狗为事”。 上古干肉叫脯,叫脩,肉酱叫醢(hai)。 上古已有醋,叫做醯(xi)。有了醯,就可制成酸菜、泡菜,叫做葅(zu)。 细切的瓜菜做成的叫齑(ji)。 腌肉腌鱼也叫葅,所以有鹿葅、鱼葅等。 在这个意义上,葅与醢相近。 除了干肉(脯)和肉酱(醢)以外,上古还吃羹。 据说有两种羹,一种是不调五味不和菜蔬的纯肉汁,这是饮的。 另一种是肉羹,把肉放进烹饪器里,加上五味煮烂。 所谓五味,据说是醯、醢、盐、梅和一种菜。 这菜可以是葵,可以是葱,可以是韭。 上古家禽有鸡鸭鹅。 鹅又叫做雁。 鸭字是后起的字,战国时代叫做鹜。 上古人们所吃的糖只是麦芽糖之类,叫做饴。 古人很早就知道酿酒。 殷人好酒是有名的,不过古代一般所谓酒都是以黍为糜(煮烂的黍),加上曲糵(酒母)酿成的,不是烧酒。 烧酒是宋代以后才有的。 上古没有饮茶的记载。 大概饮茶的风气是从江南传开的。 南北朝时饮茶风气渐盛。 唐宋以后,茶便成为一般文人的饮料了。我国古代的衣饰 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衣指一切蔽体的制品,包括头衣、颈衣、足衣等。 狭义的衣指身上所穿的。 当衣和裳并举的时候,衣就指上衣而言。 下面分别叙述。 上古的头衣主要有冠冕弁三种。 冠是贵族男子所戴的“帽子”,但是它的样式和用途与后世所谓的帽子不同。 据说早先的冠只有冠梁,冠梁不很宽,有褶子,两端连在冠圈上,戴起来冠梁像一根弧形的带子,从前到后覆在头发上。 由 此可以想见,上古的冠并不像后世的帽子那样把头顶全部盖住。 冠圈两旁有缨,这是两根小丝带,可以在颔下打结。 秦汉以后,冠梁逐渐加宽,和冠圈连成覆杯的样子。 冠的名目和形制也更加复杂化了。 冠又是冕和弁(bian)的总名。 冕,黑色,是一种最尊贵的礼冠。最初天子、诸侯、大夫在祭祀时都戴冕,所以后来有“冠冕堂皇”这个成语。 “冠冕”又可以作仕宦的代称,它又被用来比喻“居于首位”。冕的形制和一般的冠不同。 冕上面是一幅长方形的版,叫延(綖),下面戴在头上。 延的前沿挂着一串串的小圆玉,叫做旒(liu)。 据说天子十二旒,诸侯以下旒数各有等差。 后来只有帝王可以戴冕,所以“冕旒”可以用作帝王的代称。 弁也是一种比较尊贵的冠,有爵弁,有皮弁。 爵弁据说就是没有旒的冕。 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尖顶,类似后世的瓜皮帽。 冕弁加在发髻时都要横插一根较长的笄(不同于发笄),笄穿过发髻,把冕弁别在髻上,然后在笄的一端系上一根小丝带,从颔下绕过,再系到笄的另一端。 古时只有贵族才能戴冠乘车,车有车盖,所以古人以“冠盖”为贵人的代称。 “冠盖”又指仕宦的冠服和车盖,所以也用作仕宦的代称。 庶人的头衣和贵族的不同。 他们不但没有财力制置冠弁,而且也没有戴冠弁的权力。 《释名·释首饰》:“士冠,庶人巾。”可见庶人只能戴巾。 直到汉代,头巾仍用于庶人和隐士。 帻(ze)是包发的巾。 蔡邕《独断》:“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所服也。”庶人的帻是黑色或青色的,庶人不许戴冠,只许戴巾帻,所以秦称人民为黔首(黔,黑色),汉称仆隶为苍头(苍,青色)。 帻有压发定冠的作用,所以后来贵族也戴帻,在帻上再加冠。 这种帻,前面高些,后面低些,中间露出头发。 现在戏台上王侯将相冠下也都有帻,免冠后就露出帻来了。 此外还有一种比较正式的帻,即帻之有屋(帽顶)者。 戴这种帻可以不再戴冠。 帻本盖着额头,戴帻而露出额头,古人叫做岸帻(岸是显露的意思),这表示洒脱不拘礼节。 前面说过,古代衣裳并举时,衣只是指上衣,下衣叫做裳。 《诗经·邶风·绿衣》说“绿衣黄裳”。 但是裳并不是裤而是裙。 《说文》:“常(裳),下裙也。”衣裳连在一起的叫做深衣。 古人衣襟向右掩(右衽)用绦系结,然后在腰间束带。 带有两种,一种是丝织的大带,一种是皮做的革带。 大带用来束衣的,叫做绅,绅又特指束余下垂部分。 古人常说“搢绅”,意思是把上朝时所执的手版(笏)插在腰间。 这样,“搢绅”就成了仕宦的代称,而“绅士”的意义也由此发展而来。 革带叫做鞶(pan)这是用来悬佩玉饰等物的。 古人非常珍视玉。 玉器不但用于祭祀、外交和社交等方面,而且用于服饰。 《礼记·玉藻》说“古之君子必佩玉”,又说“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可见佩玉是贵族很看重的衣饰。 据说礼服有两套相同的佩玉,腰的左右各佩一套。 每套佩玉都用丝绳系连着。 上端是一枚弧形的玉叫珩(衡),珩的两端各悬着一枚半圆形的玉叫璜,中间缀有两片玉,叫做琚和瑀,两璜之间悬着一枚玉叫做冲牙。 走起路来冲牙和两璜相触,发出铿锵悦耳的声音。 古书上还常常谈到佩环、佩玦。 妇女也有环佩。 裘和袍是御寒的衣服。 袍是长袄,据说里面絮的是乱麻。 一般说来,穷到穿不起裘的人才穿袍。 汉以后有绛纱袍、皂纱袍,此时,袍成为了朝服。 衮(gun),这是天子和最高级的官吏的礼服。 据说衮上绣有蜷曲形的龙。 后代所谓龙袍就是衮的遗制。 上古时代还不懂得种棉花。 所谓“絮”,所谓“棉”,都只是丝棉。因此,上古所谓布并不是棉织品,而是麻织品或葛织品。 帛则是丝织品的总称。 布与帛也形成了低级衣服与高级衣服的对比,贫贱的人穿不起丝织品,只能穿麻织品,所以“布衣”成了庶人的代称。 最粗劣的一种衣服称为“褐”,这是用粗毛编织的,所以贫苦的人被称为“褐夫”。 上古时代,男女服装的差别似乎不很大,直到中古,男女服装也还不是严格分开的。 唐宋以后,妇女着裙之风大盛,男则以袍为常 服。 上古有裳无裤。 上古文献中有个绔字,又写作袴,按字音说,也就是后代的裤字。但是上古所说的裤(绔),并不等于今天所谓裤,有裆的裤子叫裈(kun)。 有一种裤,类似后世的短裤衩,形似犊鼻,叫犊鼻裈,穿起来便于劳动操作。 上古的鞋叫履,有麻履、葛履等,据说葛履是夏天穿的,冬天穿皮履,一般的履是用麻绳编成的。 舄(xi)是履的别名,但有区别,单底叫履,复底叫舄。 《方言》说,履中有木者叫复舄,可以走到泥地里去,不怕泥湿。 古人的草鞋叫屣,又叫屩。 屐是木头鞋。 屐和舄不同。 舄的底下只衬一块薄板,甚至只是复底,而屐底下是厚板,而且前后有齿,《宋书·谢灵运传》记载,谢灵运常著木屐,上山则去前齿,下山则去后齿。 可见屐是有齿的。 最后说一说澘(韈)。 《说文》解说是足衣。 大约是用皮做的,所以又写作澘。古人以跣足为至敬,登席必须脱澘。澘字后来又写作袜,这暗示袜的质料改变了。我国古代的器物 古代的器物很多,这里只选主要的而且古今差别较大的谈一谈。1.车马 古书上往往车马并提,战国以前,车马是相连的。 一般地说,没有无马的车,也没有无车的马。 因此,古人所谓御车也就是御马,所谓乘马也就是乘车。 《论语·雍也》:“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这是说乘肥马驾的车。 古代驾二马为骈(pian),驾三马为骖(can),驾四马为驷。《论语·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这不在于说他有四千匹马,而在于说他有一千乘车。 古代马车的车厢叫舆(yu),这是乘人的部分,乘车的人从舆的后面上车。 古人乘车是站在车舆里的,叫做“立乘”。舆前部的横木可以凭倚扶手,叫做式(轼)。古人在行车途中用扶式俯首的姿势表示敬礼, 这种致敬的动作也叫做式。 所以《礼记·檀弓上》说“夫子式而听之”。一般车舆上有活动装置的车盖,主要是用来遮雨的,像一把大伞。 车轮周围的边框叫辋(wang),车轮中心有孔的圆木叫毂(gu)(孔是穿轴的),辋和毂成为两个同心圆。 《老子》说:“三十辐,共一毂。”辐是一根一根的木条,一端接辋,一端接毂。 四周的辐条都向车毂集中,叫做“辐辏”,后来辐辏引申为从各方聚集的意思。 车轴是一根横梁,上面驾着车舆,两端套上车轮,轴的两端露在毂外,上面插着一个三四寸长的销子,叫做辖(xia),以免车轮外脱。露在毂外的车轴末端,古代有特定的名称叫軎(wei),又叫轨。 轨的另一个意思是指一车两轮之间的距离,引申为两轮在泥道上碾出来的痕迹,又叫做辙。 轫不是车子的组成部分,而是阻止车轮转动的一块木头。 行车时先要把轫移开,所以启程称为“发轫”。 引申开来,事情的开端也叫“发轫”。 辕是驾车用的车杆,后端和车轴相连,小车的辕叫“輈(zhou)”。车辕前端驾在牲口脖子上的横木叫做轭(e)。 小车的轭叫“衡”。 车辕前端插上销子和轭相连,叫做輗(ni),小车的輗叫做“軏(yue)”。 《论语·为政》说:“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古人乘车尚左(以左方为尊),尊者在左,御者在中,另有一人在右陪乘。 陪乘叫做骖乘,又叫车右。 所以《左传·宣公二年》说“其右提弥明知之”。 兵车情况不同。 主帅居中自掌旗鼓,御者在左,另有一人在右保护主帅,叫做车右。 一般兵车则是御者居中,左边甲士一人持弓,右边甲士一人持矛。 驾车的马如果是三匹或四匹,则有骖服之分。 两旁的马叫骖,中间的马叫服。 也有左边叫骖、右边叫騑的说法。 所以《楚辞·九章·国殇》说“左骖殪兮右刃伤”。 王勃《滕王阁序》说“俨骖騑于上路”。 战国以前马是专为拉车用的,到了六国的时候才有单骑,特别是到了战国时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从匈奴那儿学来了骑马。 后来骑 马之风渐渐兴盛起来。 2.主要什物 古人席地而坐,席长短不一,长的可坐数人,短的仅坐一人,席和筵是同义词,但筵比席长些,是铺地上垫席的;席是加在筵上供人坐用的,后来筵字用来表示宴饮的陈设。 陈子昂《春夜别友人》“金樽对绮筵”。 近代“筵席”成为一个词,用作酒馔的代称。 古代床有两用,既可以用作卧具,又可以用作坐具,《诗经·小雅·斯干》“载寝之床”,即是用作卧具;《孟子·万章上》“舜在床琴”,那是用作坐具。 古人坐时两膝跪在席或床上,臀部坐在脚后跟上,坐时可以凭几。 几是长方形的,不高,类似今天北方的炕几。 “几”通常是老年人凭倚的,所以古代常将几杖并提。 古代进送食物的用具叫做案,有长方形的,也有圆形的,前者四足,后者三足,可以放在地上,这是食案。食案形体不大,足很矮,所以《后汉书·梁鸿传》说梁鸿妻“举案齐眉”。 此外还有书案,长方形,两端有宽足,向内曲成弧形,不很高。后世因为坐的方式改成今天的样子,所以才有较高的案几和桌椅。 先秦已有“烛”字,但是上古的烛并不是后世所指的蜡烛,而是火炬。 细分起来,拿在手上叫烛,大的立在地上叫庭燎。据说大烛是用苇草薪做的,小烛是用麻杆做的。 战国时代就有照明用的灯了,当时的灯和后世的灯不同。 因为其开始类似盛食物的登(瓦豆),所以就叫做灯。古代点灯用膏,膏是兽类的脂肪。 耒耜(lei si)是上古耕田的工具,耒上端勾曲,下端分叉;耜的下端则是一块圆头的平板。后来嵌入青铜或铁片,就成了犁的前身,后来耒耜用作一般农具的代称。 上古的烹饪器皿有鼎、鬲(li)、甗(yan)等。有陶制的,也有青铜制的。 鼎是用来煮肉盛肉的,一般是圆腹三足,也有长方形四足的,那 是方鼎。 鼎的左右有耳,可以穿铉,铉是抬鼎用的竿子。 鼎足的下面可以烧火,有几种肉食就分几个鼎来煮,煮熟后就在鼎内取食,所以说“列鼎而食”、“钟鸣鼎食”是对贵族奢侈生活的形容。 古人用匕从鼎内把肉取出来后,放在俎上用刀割着吃。 所以古书上常将刀匕并提,刀俎(zu)并举。 匕是长柄汤匙,俎是一块长方形的小木板,两端有足支撑着。 上古煮饭用鬲,蒸饭用甗。 鬲似鼎,有三双空心的短足,下面举火炊煮。 甗分为上下两层,下层似鬲,里面盛水,烧火煮水使蒸气上升到上层,上层似甑(底部有孔的蒸器),里面放米谷之类,上下两层之间有个带着许多孔的横隔(箅子),既便于透过蒸气,又免得米谷漏到下层。 古人盛饭盛菜不用碗。 上古盛饭用簋(gui),一般为圆腹圈足两旁有耳,是青铜或陶制的,也有木制的或竹制的。 古代的盛食器还有豆,像今天的高脚盘,有的有盖。 豆本来是盛黍稷的,后来逐渐变为盛肉酱、盛肉羹了,古代木豆叫做豆,竹豆叫做笾,瓦豆叫做登。 筷子古代叫箸,但是先秦时代,吃饭一般不用筷子而是用手送饭入口的,只是在一定情况下才用筷子,大约到了汉代才普遍用筷子。 上古的盛酒器有尊、觥、罍(lei)、壶等。 觥,同时又是饮酒器,壶除了盛酒外,还用来盛水。 古人用斗勺来舀酒、舀水。 舀叫做挹(yi),舀后倒到饮器中叫做注。 《诗经·小雅·大东》就有“不可以挹酒浆”的说法。 爵是古代饮酒器的通称,但是作为专名,爵是用来温酒的。 它有三只脚,下面可以举火。 上古常用饮的酒器是觚(gu)和觯(zhi),觯比较轻小,所以古人说“扬觯”。 战国以后出现了一种椭圆形的杯,两侧有弧形的耳,后人称为耳杯,又叫羽觞。 杯可以用来饮酒,也可以盛羹。 杯的质料有玉、银、铜、漆等,汉代很流行。 以上所说的饮食用具,大多数是贵族所享用,平民则用陶制的鬲盆盂罐等器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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