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贴在整个政府财政补贴项目和金额中,中央财政所承担的补贴项目和补贴额。1979年中国国家财政实行中央、地方“分灶吃饭”体制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级预算体制逐步形成,财政补贴也从1979年开始划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中国中央财政政策性补贴支出1991年50.22亿元,1992年54.51亿元,1993年77.20亿元,1994年92.66亿元,1995年101.24亿元,1996年123.40亿元,1997年233.17亿元。1998年中央财政政策性补贴支出363.90亿元,其中粮棉油价格补贴284.54亿元,平抑物价和储备糖等补贴11.93亿元,其他价格补贴67.43亿元。 中央财政补贴 中央财政补贴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指标或经中央批准的补贴。补贴的形式有两种: (1) 中央按销售数量列入预算指标,属于这类补贴的商品,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如粮棉油收购价格提高后,销售价格不宜相应提高,对计划供应部分出现的价格倒挂差额,由中央财政按省、市、自治区实际销售数量予以补贴。(2) 中央同意但不单独列入预算指标的补贴。补贴的办法是: 由地方退库或从企业利润抵留中给予补贴。 ☚ 进口商品价格倒挂 地方财政补贴 ☛ 00001529 |